2023年度本市职工工资性收入申报工作已经启动了。用人单位为职工申报的工资性收入用于确定下一社保年度的缴费基数,每年仅需申报一次。那么具体有哪些申报渠道?申报的内容是什么?什么时候截止申报?本文带领大家来进行了解。
热点问答
01
2023年度本市职工工资性收入的具体申报内容是什么?月平均工资中工资总额包含哪些?
年度缴费工资申报期内,用人单位向税务部门申报职工上一自然年度(本次为2023年1月1日-12月31日)月平均工资。对上一年度工作不满一年的职工,按照工资总额除以实际工作月数计算。对于当年新招录职工以起薪当月全月工资收入进行申报。
职工月平均工资应按国家统计局规定列入工资总额统计的项目计算,包括工资、奖金、津贴、补贴等收入。凡是国家统计局有关文件没有明确规定不作为工资收入统计的项目,均应作为社会保险缴费基数。具体可参考国家统计局令第1号、劳办发〔1997〕116号等有关规定。
02
2023年度本市职工工资性收入申报确切的时间有多久?申报渠道和具体的申报范围是什么?
2023年度职工工资性收入的申报时间是从2024年5月1日开始,到6月25日结束。
申报渠道可以通过社保费客户端、电子税务局、一网通办平台进行申报,单位可根据实际情况选择使用的申报渠道。但要注意电子税务局和一网通办平台适用于职工人数2000人以下的用人单位,如单位人数较多,建议选择社保费客户端进行申报。
申报范围为在年度申报期内,凡存在有效参保职工的用人单位(含以单位方式参保的个体工商户),应为有效参保职工进行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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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度本市职工工资性收入申报的渠道有哪些?
1. 社保费管理客户端(用人单位)——缴费工资申报——年度缴费工资申报;
2. 上海市电子税务局——我要办税——社保费办理——申报缴费——单位社保费年度缴费工资申报;
3. 一网通办——高效办成一件事——服务企业——税费申报。
04
年度缴费工资申报完成后,一直显示“处理中”是什么原因?一般情况下需处理多久?
用人单位在社保费管理客户端申报年度缴费工资后,客户端申报记录界面显示状态显示“处理中”。该状态为正常现象,所有已申报的年度职工缴费工资均在6月26日系统处理后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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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申报的金额填错了,可以在年度缴费工资申报完成后调整吗?
年度缴费工资申报期内即5月1日至6月25日期间,用人单位可以多次申报年度缴费工资,以最后一次申报的数据为准;如果在非年度缴费工资申报期内即6月25日后用人单位可以通过以下路径调整:
①社保费管理客户端(用人单位)——缴费工资申报——缴费工资申报及调整。
②上海市电子税务局——我要办税——社保费办理——申报缴费——单位社保费缴费工资申报及调整。
信息来源:上海税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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