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报内容及时间
2022年度深圳市实施专利转化专项后补助项目
2022年1月1日 - 1月21日
(18:00 截止)
资助标准
对中小微企业从高校、科研院所或国有企业获得创新成果实现专利转化运用予以资助,按照不超过实际许可、转让费用的5%进行资助。每个申请人年度资助金额不超过50万元。
申请条件
(一)属于在深圳市行政区域内(含深汕特别合作区)依法登记注册的中小微企业。
(二)中小微企业获得高校、科研院所或者国有企业专利许可或者转让,并依法备案或者登记的,且专利许可备案时间或者转让登记时间在2021年1月1日至项目申报截止日之内。本项目与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于2021年11月9日组织开展的专利转化专项后补助项目(第一批)为同一类别项目,不得重复补助,已获得前一批次补助的单位请勿重复申报。
公告详情及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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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来源 | 深圳企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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