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核安全是新时代国家安全的重要组成部分,核安全文化是核能与核技术利用实践经验的总结,是核安全大厦的基石,培育和建立核安全文化则是发展核事业的必然要求。
本期向大家介绍:核事业发展离不开公众支持
核能不仅有单位体积能量大的优点,而且资源丰富,它被认为是最有可能在未来取代化石能源的一种新型能源,目前已在工业上得到一定的应用。但是人类在利用核能的道路上并不是一帆风顺的。
长久以来公众环境与权益只能从政府的严格监管和企业严格守法中被动获得,而公众关心的核安全问题,诸如政府和企业计划兴建核设施的信息是否应当公布,还得再三斟酌。
切尔诺贝利的伤痛和阴影还未完全散去,2011年3月日本福岛再次发生灾难级核事故。事后中国内陆核电项目全线停工,一些西方国家的民众甚至采用了全民公投的方式强制政府关停了当地的核电项目。

由此可见核能发展不仅是一个技术问题,更是一个社会问题,涉及社会因素、伦理因素以及经济因素,当然也必然包括技术因素。公众接受度是世界核能、核技术发展的瓶颈问题。“谈核色变”、“邻避问题”等一直都隐性地存在于社会公众之中,一旦缺少必要的公众宣传、信息公开去满足公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就不能提供良好的核能、核技术发展环境,进而严重影响核能、核技术的健康可持续发展。
出于行业健康持续发展的考虑,必须考虑政府和工业界之外的声音和观点,其中公众在其中发挥愈发重要的作用广大社会公众对核辐射问题的关注度和敏感度不断增加,需要大力普及核安全和核应急知识,创造一个公众沟通的新机制。
2018年1月1日开始施行的《中国核安全法》单列一章规定信息公开和公众参与,要求核安全监管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以及核设施营运单位公开核安全信息,就涉及公众利益的重大核安全事项征求利益相关方的意见,并以适当形式反馈,赋予公众、法人和其他组织核安全违法行为举报权,加强核安全社会监督。
此外还应给公众普及相关核知识和一些应急基本防护措施,在公众经常浏览的媒体平台播放一些宣传片,刊登些相关文章,让社会公众更多了解和知晓核知识。从“谈核色变”到“去核神秘化”,再到“与核亲密接触”,解开核的神秘面纱,拉近核安全与普通公众间的距离,做到核信息更加开放与透明。营造一个全社会、相关部门、全体民众关心核支持核,并主动承担核安全的责任和义务的的良好环境,共同来保障我国核事业的发展和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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