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核安全是新时代国家安全的重要组成部分,核安全文化是核能与核技术利用实践经验的总结,是核安全大厦的基石,培育和建立核安全文化则是发展核事业的必然要求。
本期向大家介绍:“核”谐共舞
近10年来,我国放射源安全管理水平明显提高,辐射事故发生率由20世纪90年代的每万枚6起下降至每万枚1起以下,辐射安全监管卓有成效。我们在积极利用核技术造福于社会,同时又保证了人与环境的安全和健康,那么我们是如何做到与核技术和谐共舞的呢?答案是人们掌握并利用了核技术,展现出了神奇效果。
在核技术利用时,人们依据辐射的特点设置了足够的安全与防护措施,确保辐射源、人员及环境的安全。对于外照射的基本防护措施一般有三种方法:
在一定照射条件下,受照剂量的大小与受照时间成正比,照射时间越长,受照剂量越大。所以在受到电离辐射照射时,要尽可能地缩短电离对身体的照射时间,尽快躲开存在电离辐射的地方,从而减轻电离辐射对人体的伤害。
外照射剂量直接与距离辐射源的距离相关。对于一个点状放射源来讲,辐射照射剂量与该源的距离平方成反比,因此假如离源的距离增加1倍,那么照射剂量将近似降低4倍。
所谓屏蔽,就是在放射源和人体之间插必要的吸收物质,使屏蔽层后面的电离辐射强度能降低到所要求的水平,进而达到保护人体不受电离辐射伤害的目的。比如辐照装置,其混凝土的屏蔽墙厚度根据放射源的活度大小确定,有的可达2m以上,即便是小型设备上的放射源也被金属构件安全屏蔽。这就像将放射源围在了“金城锁钥”的金城里面,射线无法透出,使得核技术利用时屏蔽设施外的辐射水平处于环境本底水平范围内。
除利用辐射防护技术外,放射源的管理是辐射安全监管的重中之重,管住了放射源就是管住辐射的源头。具体来讲我国给每枚放射源设置一个“身份证号”,对它们实行生产销售、使用、退役、处置一条龙的全过程监管,我们称之为“摇篮到坟墓”的监管。同时建立了全国核技术利用监管系统,实施动态监管。
同时,我国有一套既与国际接轨,又符合中国国情的核安全法规体系,国家法律、监管机构等分别从不同角度确保各项安全措施得到严格遵守,辐射源头被牢牢掌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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