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对职权范围内的审批事项人为设置门槛,索取、接受管理服务对象的红包、礼品、礼金等财物;

2.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管理服务对象安排的宴请、旅游、健身、娱乐等活动;

3.利用职权或职务上的影响,向管理服务对象个人借款,或者以借为名占用管理服务对象的财物等行为;要求管理服务对象报销应由个人支付的费用;

4.对属于职责范围内的事项,拒不受理、拒不办理、拖延办理或敷衍应付;滥用职权,以罚代管、只罚不管,迫使管理服务对象送礼、托关系、找门路;

5.超越职权和分工,擅自对管理对象进行多头检查、重复检查的行为;滥用自由裁量权,收人情费,罚人情款;

6.在工作中对管理服务对象态度冷硬、蛮横粗暴、故意刁难;

7.利用职务便利“吃拿卡要”的其他行为。

请各单位党组织高度重视,领导班子集体分析,研究制定工作方案,对照本单位、本系统重点部位、重点环节,认真对照检查,严肃彻底整改,以对事业负责、对企业负责、对职工和合作方负责的态度,抓好此次治理行动。
专项治理行动期间,公司设立信访举报电话:027-68887062
文末二维码为本次专项治理调查问卷,问卷为匿名,请据实放心填写,感谢您的参与。

供稿 | 纪检部
图片 | 来源于网络
编辑 | 张 旭
校对 | 谢金谷
审核 | 黄 刚、谢 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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