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重要通知!
2024-2025年度补充医疗保险理赔报销
安排收件时间更新啦!
请各位伙伴们积极转发,
并将此条消息收藏,
报销不迷路!
因原定2025年7月16日仅一天
在武昌厂区收件的安排
无法满足理赔报销需求
2024-2025保险年度的理赔报销
年度清算工作特做如下调整
请大家相互转告
务必按以下时间安排
递交年度理赔报销申请资料
报销人员仅限在职正式员工(含双轨制、直管工)和退休人员,请选择就近收件地点办理。
请准备在武昌厂区交报销的退休人员,严格按照各自退休年份的对应收件日期前往,进入收件现场前要查验退休证原件核对退休年份,对不在当天收件人群范围的恕不接待。
因武昌厂区收件场地有限,若您的时间允许,建议在上午10点后或下午3点后来交件。
在职员工请携带工作证原件、身份证和银行卡复印件;退休人员请携带退休证原件、身份证复印件;身份证和银行卡的正、反面均需复印。
只收经基本医保结算的医保定点医院有财政部监制章或国家税务总局监制章的机打纸质发票原件、电子发票打印件,不收纸质发票复印件、纸质发票存根联、普通收据、药店收据等非正规医疗票据。
报销年度内首次申请门诊费用报销的,需先扣减年度门诊起付线,2024-2025保险年度退休人员的年度门诊起付线为996元、在职员工为医保卡个人账户上账金额×12,可报销金额未超过门诊起付线的不予报销。
严格审核门诊发票,报销门诊费用须同时递交门诊发票、门诊病历,发票时间必须和病历记录一致、病历记录的病情须和用药处方相符:1)、只有发票没有病历的,不予报销;2)、发票和病历记录不一致的,不予报销;3)、单张“个人自付”项金额>1000元医保结算发票,必须提供发票对应的门诊费用明细清单,否则不予报销。4)、非医保结算发票(全自费发票),不予报销。
2025年7月16日以后,不再收取2025年7月1日前发生医疗费用的理赔报销申请。
2025年8月不收件,2025-2026年度各月理赔报销时间安排将另行通知。
供稿 | 人力资源部
编辑 | 李 敏
校对 | 谢金谷、周建仁
审核 | 杨 芳、谢 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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