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2月,国务院发布《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条例》规定,建立上下联动的防范非法集资宣传教育工作机制,推动全国范围内防范非法集资宣传教育工作。
法兴银行旨在通过全方位、立体式、多角度宣传方式,通过对《条例》的宣传版块的开辟,帮助社会公众增强对非法集资的防范意识和识别能力。
防范非法集资宣传月
2024年6月,处置非法集资部际联席会议办公室在全国范围组织开展第十二届防范非法集资宣传月活动,并根据有关规定于6月15日开展防范非法集资集中宣传日活动。各机构开展以案说法,强化以案示警;公开典型案例和作案手法,揭示涉非骗局;加强防非法治宣传,普及防非理念。
宣传月期间,处置非法集资部际联席会议办公室将指导中国银保传媒,通过中央广播电视总台云听、腾讯、抖音、新浪微博等平台同步开展宣传活动,主要包括:
1. 由“中国银行保险报”在微信等平台发起防范非法集资知识答题赛活动,通过“沉浸式”情景模拟,寓教于乐;参与方式如下:
1) 关注微信公众号“中国银行保险报”(于2019年10月11日创刊,是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主管的唯一工作日报)

2) 对话框输入“答题”,公众自动弹出答题链接。
2. 在抖音发起“#dou来守护钱袋子”话题挑战赛,并邀请金融领域100位专家参与“金融百咖话防非”活动,向社会公众传递更专业的“防非声音”;
3. 在新浪微博发起“#守住钱袋子·护好幸福家”“防范非法集资宣传月”等话题标签,并将持续发布防范非法集资宣传月系列短视频、防非知识科普帖等。
欢迎大家积极参与。
非法集资的定义及界定要件
非法集资,是指未经国务院金融管理部门依法许可或者违反国家金融管理规定,以许诺还本付息或者给予其他投资回报等方式,向不特定对象吸收资金的行为。
该定义明确了非法集资的三要件:一是“未经国务院金融管理部门依法许可或者违反国家金融管理规定”,即非法性;二是“许诺还本付息或者给予其他投资回报”,即利诱性;三是“向不特定对象吸收资金”,即社会性。
《条例》确定的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的原则
一是坚持防范为主。加强监测预警,各方按职责扎实做好商事主体登记、互联网及广告管理、资金监测等工作,及时发现非法集资风险并切断传播渠道。全方位加强防范非法集资宣传教育,提高人民群众风险防范意识和识别能力,自觉抵制非法集资,从源头上减少非法集资的发生。
二是坚持打早打小。赋予处置非法集资牵头部门组织调查认定职责和相应措施手段,明确行业主管、监管部门防范和配合处置的职责,力争在萌芽阶段发现风险,在苗头状态化解隐患,防止小风险演化成大问题。
三是坚持综合治理。针对非法集资涉及面广、涉众性强的特点,在坚持省级人民政府对本行政区域内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负总责的同时,进一步明确行业主管、监管部门应当落实部门监管职责,规定特定市场主体、行业协会商会的义务,发挥基层自治组织、新闻媒体、人民群众的监督作用,切实形成各尽其责、齐抓共管的综合治理格局。
四是坚持稳妥处置。明确非法集资的调查处置职责以及跨地区非法集资案件的管辖原则,赋予处置非法集资牵头部门调查处置手段,对各类风险分别采取不同措施。对非法集资资金清退作出规定,最大程度减少集资参与人损失,维护社会稳定。
条例全文,请参见相关官方网站
https://www.gov.cn/zhengce/zhengceku/2021-02/10/content_5586632.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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