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涂装区相对应的上层、甲板前后左右的毗邻部位5~15米范围划定为涂装禁火区,这一区域严禁进行明火作业,防止各种火花溅入。
2、涂装区内所使用的电气设备、照明设施,应符合国家有关爆炸危险场所电气安全的规定,实现电气整体防爆。
3、涂装区应设置相应的消防器材,并保持有效状态。
4、涂装区入口处应设置禁止烟火的安全标志。
5、沾有涂料或溶剂的棉纱、抹布等物应放入带盖的金属桶内,并做到工完料清,严禁乱扔。
6、船舱内进行喷漆时,其舱口上方严禁从事电、气焊作业,特涂作业舱口应用帆布加以遮盖。
7、进入作业区的人员,不得携带打火机、火柴等火种,不得从事有可能引起机械火花和电火花的各种作业。
8、喷涂设备、软管(耐压导电管)、泵体、调漆缸等的接头应可靠连接,以保证其连续性并有可靠的接地和泄漏静电措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