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五一”国际劳动节即将到来,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坚持不懈纠正“四风”,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确保廉洁过节,上海江南纪委提醒广大干部职工:
1.不得编造、传播各类谣言,不得参加各种非法组织活动或迷信活动。
2.不得利用职权和职务的便利,收取劳务外包或业务单位的礼金、礼品(包括现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购物卡、电子礼品、电子礼券、电子红包等)。
3.不得接受下属部门和外单位或个人赠送的礼品(包括礼金、礼品、有价证券和支付凭证)。不得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职务的礼品馈赠和外单位的请吃、消费娱乐、旅游或无偿借用通讯工具和交通工具。
4.不得未经批准以各种名义接受公司投资企业发放奖励、津贴、补贴或消费卡、实物。
5.不得参加任何形式的赌博活动,不得出入私人会所等。
6.不得使用公款购买或变相购买有价证券或其他支付凭证。
7.不得违反规定使用各类公务车辆,节日期间严禁公车私用。
8.不得违反党员干部“十五个严禁”纪律要求、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不做有损党员和干部形象和违背公序良俗的事。
9. 不得以各种名义在公司内外公款吃喝,不得组织公款旅游、娱乐、健身活动,精减部门层面茶话会、联欢会等各类活动。
10、不得公款购买各类烟酒、礼品内部使用或相互赠送。
11、不得以各种名义突击花钱,不得未经批准以各种名义擅自发放各类实物。
| 供 稿:张 瑜
| 排 版:刘 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