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2025年11月全国各地公布电网企业代理购电价格。
11月,多地不再执行迎峰度夏期间的尖峰深谷电价,还在执行尖峰电价的有7个地区:广东、河北、四川、湖北、江西、山东、新疆,仅河北、山东、上海执行深谷电价。
广东珠三角五市峰谷价差最大,为1.2734元/kWh,甘肃峰谷价差最小,为0.1385元/kWh。共有北京、上海、天津、广东、安徽、河南、河北、四川、湖南、江西、山东、山西、陕西、重庆、浙江、海南、贵州17个地区最大峰谷价差超过0.6元/kWh。
大工商业电价方面,上海、天津、陕西、浙江公布了大工商业代理购电价格。
据征求意见稿,浙江分时电价季节性峰谷时段设置、计价基础和浮动比例均有所调整。
取消早午高峰,统一移动至下午16:00-23:00,午间低谷由2小时增加至3小时。
输配电价、政府性基金及附加不再参与浮动。
尖高平谷深浮动比例调整为2.05:1.85:1:0.4:0.2。
在本次电价调整中,根据季节的不同,河北南网设定了不同的分时时段划分。与现行政策相比,新政策:
冬季(12月、1月、2月),上午7:00-9:00,新增了两小时高峰时段。
春季(3、4、5月),延长了午间低谷时间,并在12:00-15:00,设置了3小时深谷时段。
夏季(6、7、8月),午间12:00-14:00,新增两小时午间低谷时段。
秋季(9、10、11月),延长了午间低谷时间,并在12:00-14:00,设置了2小时深谷时段。
本次征求意见稿仅对峰谷时段进行了调整,浮动比例和参与浮动项与现行政策无变化。
峰谷时段调整后春秋两季(2月-5月、9月-10月)不能进行两次峰谷充放电,影响工商业储能投资成本回收周期。详情如下:
冬季(11、12月及次年1月、2月)新增深谷时段,均在午间12:00-15:00,共3小时,在低谷电价基础上下浮20%。
2月-5月、9月-10月取消上午2小时高峰时段。
夏季(6-8月)尖峰时段后移1小时。
参考资料:国家电网、南方电网
来源:储能头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