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农业部修订阿拉斯加狭鳕鱼产品标准
主要内容如下:

2024年4月2日,美国农业部(USDA)修订了阿拉斯加狭鳕鱼产品的标准,并自发布之日起实施。具体要求包括以下方面:
- 所有狭鳕鱼产品加工企业需符合美国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FDA)法规及美国商务部海产品检验计划的要求,获得相关批准;须遵循21CFR第101部分(标签)、21CFR第117部分、21CFR第123部分、50CFR第260和261部分法规;需通过水产品检查计划的现场审核认证;所有分包商和供应商应实施食品防护计划。
- 产品必须提供可追溯性信息,包括生产批号、生产日期、企业编号、每批次数量与总净重。
- 冷冻鳕鱼片或块应达到美国冷冻鱼片块等级A级标准。
- 市场销售食品需满足所有适用的标签法律和法规,运输集装箱铅封应采用耐腐蚀有序列编号且不得更改。
- -18℃下存储时间不得超过12个月。
- 含有牛奶、鸡蛋、鱼、甲壳类贝类、坚果、小麦、花生、大豆、芝麻或其蛋白成分(高度精制除外)的产品,需标注过敏原声明。
- 阿拉斯加狭鳕块验证时,应提供来自阿拉斯加鳕鱼的文件,包含原材料供应商名称和地址、无添加剂、保存时间-18℃下未超过12个月等可追溯性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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