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度GST体系详解
印度的GST(Goods and Services Tax,商品及服务税)由三个组成部分构成:CGST、SGST和IGST。
- CGST:中央商品和服务税,针对邦内销售,由联邦政府收取。
- SGST:邦/联邦属地的商品和服务税,同样用于邦内销售,但税款归于地方政府。
- IGST:综合商品和服务税,用于跨邦销售或进出口交易,由联邦政府收取。IGST等于CGST与SGST之和。
具体适用哪种税种,取决于商品或服务的消费地点与供货商所在地。
1. 被取代的原有税种
引入GST前,存在多种税费如中央消费税、服务税和州增值税等。现统一为单一税种,并根据交易是否为邦内或跨邦分为CGST、SGST或IGST。
2. 税种适用判断依据
- 邦内供应:供应商与购买方处于同一邦时,需收取CGST和SGST。
- 跨邦供应:供应商与购买方位于不同邦时,仅需收取IGST。
3. 中央商品及服务税(CGST)
CGST是中央政府对邦内商品和服务供应征收的一种税,受《商品及服务税法》约束。税率最高不得超过14%。
4. 邦商品及服务税(SGST)
SGST是由各邦政府对邦内商品和服务供应征收的税,受《SGST法》管辖。SGST下的进项税抵免只能用于抵扣SGST税额。
示例:马哈拉施特拉邦商人Rajesh以10,000卢比价格将商品售予同邦Anand,GST率为18%(含9% CGST和9% SGST)。最终,900卢比交中央政府,900卢比交地方。
5. 综合商品及服务税(IGST)
IGST适用于所有跨邦商品和服务供应,出口时税率为零。中央政府与地方政府共享税收收入。
示例:Rajesh从马哈拉施特拉邦向古吉拉特邦的Anand出售100,000卢比商品,税率为18% IGST,18,000卢比税款全数交至中央政府。
6. 为何划分三种税种?
印度实行联邦制,中央与地方政府均拥有征税权。设立三类税种旨在实现“一国一税”,并确保双重税制下中央与地方均有财政收入。
7. 进项税抵扣机制
通过具体案例展示进项税抵扣过程:
A(制造商,马哈拉施特拉邦)→ B(经销商,马哈拉施特拉邦),适用CGST与SGST。
B(马哈拉施特拉邦)→ C(经销商,拉贾斯坦邦),适用IGST。
C(拉贾斯坦邦)→ D(最终用户,拉贾斯坦邦),再适用CGST与SGST。
结论:任何IGST抵免首先用于抵消IGST负债,然后用于CGST或SGST负债。
以上内容展示了印度GST体系如何运作及其设计初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