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EO编码填写规则详解
什么是AEO?
AEO是Authorized Economic Operator的缩写,即“经认证的经营者”,是世界海关组织倡导的一项促进贸易安全与便利的制度。中国海关对高信用水平的企业进行认证,并给予通关便利措施。通过开展AEO互认合作,中国与互认国家(地区)的AEO企业可享受对方海关提供的便利政策。
如何正确填报AEO企业编码?
在与其他AEO互认国家(地区)进行贸易时,正确填报AEO企业编码非常重要。以下是具体填报要求:
- 境外收发货人为中国海关已互认国家(地区)海关AEO企业的:国内相关企业需要在水、空运货运舱单《原始舱单数据项》或《预配舱单数据项》的“收货人AEO企业编码”、“发货人AEO企业编码”栏目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出)口货物报关单》“境外收发货人”栏目中填写境外收发货人的AEO企业编码。
- 境外收发货人为非互认国家(地区)AEO企业的:AEO企业编码免于填写。
已与中国签署AEO互认协议的国家(地区)
截至2024年10月28日,中国海关已与以下28个经济体54个国家(地区)签署了AEO互认协议:
新加坡、韩国、中国香港、欧盟、英国、瑞士、新西兰、以色列、日本、白俄罗斯、智利、巴西、乌拉圭、阿联酋、乌干达、中国澳门、哥斯达黎加、塞尔维亚、南非、澳大利亚等。
填写规范示例
以下为部分国家(地区)AEO企业编码填写样式:
- 新加坡:国别代码(SG)+AEO企业编码(12位),如"SG123456789012"
- 韩国:国别代码(KR)+AEO企业编码(7位),如"KR1234567"
- 中国香港:地区代码(HK)+AEO企业编码(10位),如"HK1234567890"
- 欧盟:国别代码(FR)+AEO企业编码(15位),如"FR123456789012345"
- 新西兰:国别代码(NZ)+AEO企业编码(4位),如"NZ1234"
注意:
1. 英文字母需大写半角格式,CN正确,cn错误。
2. 字母数字之间不留空格。
3. 字母数字位数要写全。
出口贸易中的AEO编码使用
对于与AEO互认国家(地区)开展出口贸易的中国海关高级认证企业,需要将AEO编码告知对方进口商,由其按照当地海关规定填写申报。互认国家(地区)海关确认中国海关AEO企业身份后,将给予相关便利措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