差旅费的报销与抵扣政策解析

自2019年以来,减税降负新政不断出台。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海关总署公告2019年第39号文件规定,从4月1日起,符合条件的纳税人购进国内旅客运输服务进项税额可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差旅费抵扣核算要点
以下是关于差旅费用抵扣的10个重要事项:
- 2019年4月1日之后取得的旅客运输服务发票才允许抵扣;在此之前取得的不可抵扣。
- 仅限于国内旅客运输服务,国际运输不适用此政策。
- 为非雇员支付的旅客运输费用不得抵扣。
- 员工个人消费或集体福利相关的运输费用也不得抵扣。
- 未注明旅客身份信息的手撕客票或手写票暂不允许作为扣税凭证。
- 增值税普通发票(非电子普通发票)不能用于抵扣;滴滴打车需开具专票或电子普通发票。
- 国内旅客运输服务凭证无抵扣期限限制。
- 航空代理公司开具的退票费专用发票可按6%税率抵扣。
- 机票行程单上的民航发展基金或机场建设费不计入可抵扣税额。
- 通过网上平台订购出行开具“旅游服务”类电子发票不可抵扣。
其他差旅费用的抵扣提醒
除了交通费外,以下差旅费用的抵扣情况也需注意:
- ETC通行费电子普通发票(征税发票)可用作进项税额抵扣,而高速公路纸质发票不可。
- 餐饮费属于个人消费,即使取得专票也不可抵扣。
- 员工出差期间的住宿费凭专票可抵扣,招待客户的住宿费则不得抵扣。
- 合理的补助、补贴可凭专票进行抵扣。
- 出差途中产生的油费、过路费、停车费等车辆费用可凭专票抵扣。
- 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公杂费均可凭专票进行抵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