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尔吉斯斯坦修订国籍法:简化程序与主要变化

吉尔吉斯斯坦总统萨迪尔-扎帕罗夫于2025年3月19日签署了《关于修改吉尔吉斯共和国国籍法》的法律[1]。该文件旨在消除矛盾并简化公民身份问题的审议程序。
主要变化
- 承认在吉尔吉斯共和国出生、持有1974年版护照、长期居住且未申请他国国籍的人员为吉尔吉斯共和国公民。
- 儿童自动入籍:出生时父母或单亲为吉尔吉斯共和国公民的儿童,无论出生地,均可获得国籍,特殊情况除外。
- 吉尔吉斯族外国公民所生子女也可获得吉尔吉斯族公民身份。
- 拒绝放弃公民身份:如果放弃公民身份与国家安全相抵触。
丧失公民身份的理由
- 在有放弃国籍声明的情况下获得他国国籍;
- 从事威胁国家安全的活动或在其他国家军队服役(针对非本土出生公民)。
此外,该法对公民身份的接纳、撤销和丧失程序进行了文字上的澄清[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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