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省发改委发布《四川省优化营商环境经验做法(第十批)》,青白江法院首创的破产企业环境权益处置机制被列入其中供全省借鉴推广。
青白江法院与生态环境局联合发布了全省首个破产企业环境权益保障机制,对破产企业环境权益处置规则作出了系统化、标准化、全流程的规定。机制创新采用了“企业自主申报+管理人识别核查+府院协同审查”相结合的环境权益识别方式,按照环境资源交易政策要求和生态环境保护及治理要求,将环境权益分为破产企业排污权、碳排放权等正向环境权益及环境风险瑕疵等负向权益,排查某公司非法采矿刑事赔款等环境债务3项。破产企业环境权益处置机制将优化营商环境与以司法之力守护绿水青山相结合,为推动良好的营商环境建设和绿色循环发展贡献了司法力量。
青白江这一首创机制的设立,得益于中国(四川)自由贸易试验区成都青白江铁路港片区一系列的政策支持。2017年4月1日,中国(四川)自由贸易试验区成都青白江铁路港片区正式挂牌。挂牌以来,四川自贸试验区青白江片区主动服务和融入构建新发展格局“一带一路”倡议、新一轮西部大开发等国家战略,构建开放型经济新体制方面大胆试、大胆闯、自主改,形成了一批在全国、全省、全市具有极强示范引领的制度创新成果,成为四川自贸试验区青白江片区吸引力的重要源泉,一个接一下的“首创”“率先”在青白江诞生,贡献了“青白江样本”。
来源 | 青白江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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