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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进出口贸易政策汇编

11月进出口贸易政策汇编 泓明链动产业
2020-12-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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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11月进出口贸易政策汇编


海关总署7日发布的数据显示,11月份,我国外贸进出口3.09万亿元,同比增长7.8%其中,出口1.8万亿元,增长14.9%进口1.29万亿元,下降0.8%贸易顺差5071亿元,增加92.6%

今年前11个月,我国货物贸易进出口总值29.04万亿元,同比增长1.8%。其中,出口16.13万亿元,增长3.7%;进口12.91万亿元,下降0.5%;贸易顺差3.22万亿元,增加24.6%。

值得关注的是,尽管我国外贸持续回稳向好,但新冠肺炎疫情仍在全球蔓延,国际需求总体不振,贸易保护主义有所抬头,我国外贸发展仍面临诸多不确定、不稳定因素,仍须采取有力措施,推动外贸提质增效。

1.海关总署公告2020年第118号(关于发布《进出口税则商品及品目注释》修订内容(第六、七期)的公告)

近期,世界海关组织协调制度委员会对《协调制度注释》部分内容进行了修订,为此,中国海关对《税则注释》相关内容同步进行修订,现予以发布(具体内容详见附件)。修订内容自2020121日起执行。

http://www.customs.gov.cn/customs/302249/302266/302267/3392856/index.html

 

2.海关总署公告2020年第119号(关于发布进出境及境内承运海关监管货物的水运和空运运输工具申报电子报文格式V1.4的公告)

为进一步完善进出境及境内承运海关监管货物的水运和空运运输工具申报电子报文格式标准,总署对进出境水空运运输工具申报报文中部分数据项进行调整,并自2020121日起施行,原2018年第135号公告同时废止。具体内容及附件参照以下链接。

http://www.customs.gov.cn/customs/302249/302266/302267/3392866/index.html

 

3.海关总署公告2020年第120号(关于发布进出境公路运输工具货运舱单电子传输报文格式V1.1的公告)

为切实加强公路进出境运输工具及货运舱单管理,进一步规范相关电子数据申报传输要求,总署对进出境公路运输工具货运舱单电子传输报文中部分数据项进行调整,并自2020121日起施行。海关总署2014年第3号、2018年第217号公告同时废止。具体内容查看以下链接:

http://www.customs.gov.cn/customs/302249/302266/302267/3435236/index.html

 

4.海关总署公告2020年第121号(关于发布《海南自由贸易港进口“零关税”原辅料海关监管办法(试行)》的公告)

贯彻落实《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总体方案》关于“对岛内进口用于生产自用或以‘两头在外’模式进行生产加工活动(或服务贸易过程中)所消耗的原辅料,实行‘零关税’正面清单管理”的要求,支持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特制定《海南自由贸易港进口“零关税”原辅料海关监管办法(试行)》。具体公告点击以下链接:

http://www.customs.gov.cn/customs/302249/302266/302267/3435296/index.html

 

5.商务部公告2020年第50号 关于原产于美国、欧盟和日本的进口间甲酚反倾销调查初步裁定的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倾销条例》(以下称《反倾销条例》)的规定,2019年7月29日,商务部(以下称调查机关)发布2019年第33号公告,决定对原产于美国、欧盟和日本的进口间甲酚进行反倾销立案调查。调查机关对被调查产品是否存在倾销和倾销幅度、被调查产品是否对国内产业造成损害及损害程度以及倾销与损害之间的因果关系进行了调查。根据调查结果和《反倾销条例》第二十四条的规定,调查机关作出初步裁定,裁定要求以保证金的形式实施临时反倾销措施,具体公告如下链接:

http://www.mofcom.gov.cn/article/b/e/202011/20201103012948.shtml

 

6.商务部 海关总署公告 2020年 第54号 关于调整加工贸易禁止类商品目录的公告

为落实国务院决定,支持加工贸易稳定发展,商务部和海关总署对加工贸易禁止类商品目录进行调整,将《商务部海关总署2014年第90号公告》加工贸易禁止类商品目录中符合国家产业政策,不属于高耗能、高污染的产品以及具有较高技术含量的产品剔除,共计剔除199个十位商品编码。同时,对部分商品禁止方式进行调整。具体公告点击以下链接:

http://www.mofcom.gov.cn/article/b/c/202011/20201103015545.shtml

 

7.商务部公告2020年第59号 关于对原产于澳大利亚的进口相关葡萄酒反倾销调查初步裁定的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倾销条例》(以下称《反倾销条例》)的规定,2020年8月18日,商务部(以下称调查机关)发布2020年第34号公告,决定对原产于澳大利亚的进口相关葡萄酒进行反倾销立案调查。根据据调查结果和《反倾销条例》第二十四条的规定,调查机关作出初步裁定拟从2020年11月28日起征收保证金作为临时反倾销措施。具体公告如下:

http://www.mofcom.gov.cn/article/b/e/202011/20201103018689.shtml

 

8.生态环境部 商务部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海关总署关于全面禁止进口固体废物有关事项的公告(公告 2020年 第53号)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有关固体废物进口管理的修订内容,做好相关衔接工作,现禁止以任何方式进口固体废物,详细内容见以下链接:

http://gfc.sdein.gov.cn/trhjgl/202011/t20201126_3461073.html

 

9.财政部 海关总署 税务总局公告2020年第41号 关于因新冠肺炎疫情不可抗力出口退运货物税收规定的公告

经国务院批准,对自2020年1月1日起至2020年12月31日申报出口,因新冠肺炎疫情不可抗力原因,自出口之日起1年内原状复运进境的货物,不征收进口关税和进口环节增值税、消费税,出口时已征收出口关税的,退还出口关税。全部公告内容详见如下链接:

http://gss.mof.gov.cn/gzdt/zhengcefabu/202011/t20201103_3616003.html

 

10. 商务部 国家密码管理局 海关总署公告2020年第63号 关于发布商用密码进口许可清单、出口管制清单和相关管理措施的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密码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口管制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的有关规定,为维护国家安全、社会公共利益,决定对有关商用密码实施进口许可和出口管制。本公告自2021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国家密码管理局、海关总署公告第18号,海关总署、国家密码管理局公告2012年第64号,国家密码管理局、海关总署公告第27号,国家密码管理局、商务部、海关总署公告第38号同时废止。

http://www.mofcom.gov.cn/article/b/c/202012/20201203019733.shtml

 

11. 《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RCEP)

11月15日,中国政府与东盟十国及中、日、韩、澳、新西兰的贸易部长共同签署《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RCEP的签署标志着全球最大的自由贸易区成功启航,是东亚区域经济一体化新的里程碑。RCEP现有15个成员国总人口、经济体量、贸易总额均占全球总量约30%,意味着全球约三分之一的经济体量形成一体化大市场。RCEP包括20个章节,涵盖货物、服务、投资等全面的市场准入承诺,是一份全面、现代、高质量、互惠的自贸协定。

http://fta.mofcom.gov.cn/article/rcep/rcepnews/202011/43460_1.html

http://www.gov.cn/xinwen/2020-11/15/content_5561731.htm

http://www.gov.cn/xinwen/2020-11/16/content_5561847.htm

http://www.gov.cn/xinwen/2020-11/17/content_5562033.htm

 

12. 海关总署公告2020年第124号(关于部分医疗物资不再实施出口商品检验的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商品检验法》及其实施条例,自2020123日起,对“9025199010”等1410位商品编号项下的医疗物资(详情见公告附件)不再实施出口商品检验。其中商品编号30059010003005909000项下属于危险货物的、商品编号3808940010项下属于危险化学品的,仍按出口危险货物或出口危险化学品检验监管要求执行。

http://www.customs.gov.cn/hangzhou_customs/575609/zlbd/3429438/3429439/3429952/index.html

 

13. 国家市场监管总局2020年第48号-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取消和下放一批行政许可事项的决定》有关事项的公告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取消和下放一批行政许可事项的决定》(国发〔202013号)精神,切实做好取消“与强制性认证有关的检查机构指定”许可工作,市场监管总局决定取消相关许可事项,严格规范CCC工作要求,并进一步加强事中事后监管。

http://www.cnca.gov.cn/zw/gg/zjgg/202011/t20201105_64161.shtml

 

14.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令第31号-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关于修改部分规章的决定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已于20201102日发布了《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关于修改部分规章的决定》,对《关于禁止滥用知识产权排除、限制竞争行为的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施行细则》、《外国(地区)企业在中国境内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登记管理办法》、《缺陷汽车产品召回管理条例实施办法》等30件部门规章的部分条款予以修改,修改内容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http://gkml.samr.gov.cn/nsjg/fgs/202011/t20201102_322845.html

 

15.生态环境部 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发布2020年第47号关于发布《优先控制化学品名录(第二批)》的公告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意见》,生态环境部会同工业和信息化部、卫生健康委制定了《优先控制化学品名录(第二批)》,现予公布。

http://www.mee.gov.cn/gkml/hbb/bgg/201712/t20171229_428832.htm

 

16. 财政部 海关总署 税务总局【2020】48号-关于在粤港澳大湾区实行有关增值税政策的通知

为支持粤港澳大湾区建设,发布了增值税相关优惠政策,以及适用启运港退税政策启运港清单。具体见公告附件内容。

http://www.customs.gov.cn/zhs/zcfg95/gfxwj0/3377478/index.html

 

17. 市场监管总局 国家药监局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发布关于印发《粤港澳大湾区药品医疗器械监管创新发展工作方案》的通知(国市监药〔2020〕159号)

为深入实施《粤港澳大湾区发展规划纲要》,推进粤港澳大湾区药品医疗器械监管创新发展,探索建立互动互利的药品医疗器械合作新模式,提升监管体系和能力现代化水平,制定本方案。

https://www.nmpa.gov.cn/xxgk/fgwj/gzwj/gzwjzh/20201020145834142.html

 

18. 国家药监局综合司 海关总署办公厅关于增设无锡航空口岸、江阴港口岸为药品进口口岸的通知

经国务院批准,同意增设无锡航空口岸、江阴港口岸为药品进口口岸。自20201126日发布之日起,除《药品进口管理办法》第十条规定的药品外,其他进口药品(包括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可经由无锡航空口岸、江阴港口岸(无锡航空口岸关区代码为2320,江阴港口岸关区代码为2312)进口。增加无锡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为口岸药品监督管理部门。

https://www.nmpa.gov.cn/xxgk/fgwj/gzwj/gzwjyp/20201126174204148.html

 

19.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对外贸易创新发展的实施意见

为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贸易高质量发展的决策部署,经国务院同意,现就推进

对外贸易创新发展提出如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

二、创新开拓方式,优化国际市场布局

三、发挥比较优势,优化国内区域布局

四、加强分类指导,优化经营主体

五、创新要素投入,优化商品结构

六、创新发展模式,优化贸易方式

七、创新运营方式,推进国家外贸转型升级基地建设

八、创新服务模式,推进贸易促进平台建设

九、创新服务渠道,推进国际营销体系建设

十、创新业态模式,培育外贸新动能

十一、优化发展环境,完善保障体系

http://www.gov.cn/zhengce/content/2020-11/09/content_5559659.htm

 



以上是本期涉及进出口贸易的主要政策更新,如需更多信息或有任何反馈,请联系我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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泓明链动产业
泓明供应链集团于1995年创始于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深耕中国集成电路产业供应链20年,是中国数智化产业供应链服务引领者。集团总部位于张江科学城,在全国17个城市建立了31个产业供应链物流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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泓明链动产业 泓明供应链集团于1995年创始于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深耕中国集成电路产业供应链20年,是中国数智化产业供应链服务引领者。集团总部位于张江科学城,在全国17个城市建立了31个产业供应链物流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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