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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 | 2021年5月,进出口贸易政策汇编!

政策 | 2021年5月,进出口贸易政策汇编! 泓明链动产业
2021-06-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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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链动产业,共创价值!



2021年5月

进出口贸易政策汇编

链动产业,共创价值



摘要:据海关统计,今年前 5 个月,我国进出口总值 14.76 万亿元人民币,同比增长 28.2%,比 2019 年同期增长21.6%。其中,出口 8.04 万亿元,同比增长 30.1%,比 2019 年同期增长 23.6%;进口6.72 万亿元,同比增长 25.9%,比 2019 年同期增长 19.2%;贸易顺差 1.32 万亿元,同比增加 56.2%。前5个月,我国出口机电产品4.78万亿元,增长31.9%,占出口总值的59.5%。,进口机电产品2.87万亿元,增长21.8%。其中,集成电路2603.5亿个,增加30%,价值1.04万亿元,增长18.2%。5月,我国集成电路产品产量达299亿块,同比增长37.6%;前5个月达1399亿块,增长48.3%。




01

 税委会公告〔2021〕5号 

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关于对美加征关税商品第四次排除延期清单的公告

根据《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关于第二批对美加征关税商品第二次排除清单的公告》(税委会公告〔2020〕4号),第二批对美加征关税商品第二次排除清单于2021年5月18日到期。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按程序决定,对79项商品,延长税委会公告〔2020〕4号规定的排除期限,自2021年5月19日至2021年12月25日,继续不加征我为反制美301措施所加征的关税。根据相关公告,泓明商品管理系统已经更新完毕供客户使用。

   原文链接:http://mtw.so/5Sg8X4  




02

公告2021年第19号 

财政部  海关总署  税务总局关于对部分成品油征收进口环节消费税的公告
根据国内成品油消费税政策相关规定,财政部  海关总署  税务总局对部分成品油自2021年6月12日起征收进口环节消费税。涉及税则号列27075000、27079990、27101299、27150000。具体征收情况见公告内容。泓明的商品管理系统将同步安排更新,以便客户使用。

    原文链接:http://mtw.so/5wntjx     




03

 中非签署首个AEO互认 

海关总署 中非签署首个AEO互认

中国海关在世界海关组织第五届全球AEO大会期间,与乌干达海关签署《中乌海关关于“经认证的经营者”(AEO)互认的安排》,这是中国海关在非洲地区签署的首个AEO互认安排。截至目前,中国海关已与20个经济体46个国家(地区)实现AEO互认。

    原文链接:http://mtw.so/683cLR   




04

 公告〔2021〕37号

海关总署公告2021年第37号(关于开展2020年进口货物使用去向统计调查的公告)

为全方位、多角度反映我国对外货物贸易发展状况,服务好国家宏观经济决策,根据全国投入产出调查工作总体部署,海关总署决定开展2020年进口货物使用去向统计调查工作。  
调查目的:了解进口货物国内使用去向的金额比例。
调查范围与对象:调查范围为2020年贸易统计进口货物;参与调查的样本企业名单见附件。

    原文链接:http://mtw.so/683dz3      




05

 商务部令2021年第2号

商务部关于废止和修改部分规章的决定

《商务部关于废止和修改部分规章的决定》已于2021年4月22日经商务部第32次部务会议审议通过,该决定自2021年5月10日发布之日起施行。决定废止《经营者集中申报办法》(商务部令2009年第11号)、《经营者集中审查办法》(商务部令2009年第12号)、《未依法申报经营者集中调查处理暂行办法》(商务部令2011年第6号)、《关于经营者集中附加限制性条件的规定(试行)》(商务部令2014年第6号)4部规章;修改《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办法》(商务部令2004年第14号 商务部令2016年第2号 商务部令2019年第1号)、《对外援助项目实施企业资格认定办法(试行)》(商务部令2015年第1号商务部令2019年第1号)《农产品进口关税配额管理暂行办法》(商务部、发展改革委令2003年第4号 商务部令2019年第1号)3部规章。

    原文链接:http://mtw.so/6n5DXV     




06

 公告-2021年第60号 

国家药监局关于发布医疗器械分类目录动态调整工作程序的公告(2021年第60号)

为加强医疗器械分类管理,规范《医疗器械分类目录》动态调整工作,根据《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医疗器械分类规则》,国家药监局组织制定了《医疗器械分类目录动态调整工作程序》,于2021年5月8日发布。详情请见公告附件。

     原文链接:http://mtw.so/5ZMoDH     




07

 公告-2021年第74号

国家药监局关于更新化妆品禁用原料目录的公告
为进一步加强化妆品原料管理,保证化妆品质量安全,依据《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相关规定,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组织对《化妆品安全技术规范(2015年版)》第二章中的《化妆品禁用组分(表1)》《化妆品禁用植(动)物组分(表2)》进行了修订,形成了《化妆品禁用原料目录》《化妆品禁用植(动)物原料目录》,其分别替代原有禁用组分表,并纳入《规范》相应章节。公告自2021年5月28日起施行,化妆品注册人、备案人不得生产、进口产品配方中使用了《化妆品禁用原料目录》《化妆品禁用植(动)物原料目录》规定的禁用原料的化妆品。

    原文链接:http://mtw.so/6n5eEJ     




08

 国药监药管〔2021〕31号

国家药监局关于印发《药品检查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为贯彻《药品管理法》等法律法规,进一步规范药品检查行为,国家药监局组织制定了《药品检查管理办法(试行)》,要求各省级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应当按照本《办法》要求,结合本行政区域实际情况,制定实施细则,细化工作要求,组织做好药品生产经营及使用环节检查,持续加强监督管理,切实履行属地监管责任;督促本行政区域内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等建立和完善药品质量保证体系,强化药品质量管理和风险防控能力,保障药品生产经营持续合法合规,切实履行药品质量主体责任;另对疫苗、血液制品巡查进行了一般规定。《办法》自2021年5月28日起施行。原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2003年4月24日发布的《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管理办法》和2011年8月2日发布的《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认证管理办法》同时废止。

     原文链接:http://mtw.so/5ZMUNJ       




09

公告-2021年第76号

国家药监局关于贯彻实施《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有关事项的公告
新修订的《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739号),已于2021年6月1日起施行。国家药监局就贯彻实施新《条例》有关事项发布公告。公告对全面实施医疗器械注册人、备案人制度;医疗器械注册、备案管理;医疗器械临床评价管理;医疗器械生产许可、备案管理;医疗器械违法行为的查处等做出了进一步说明。

      原文链接:http://mtw.so/5DehuO     




10

 国办函〔2021〕47号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强化危险废物监管和利用处置能力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
国务院办公厅于2021年5月11日发布《强化危险废物监管和利用处置能力改革实施方案》。方案要求从完善危险废物监管体制机制、强化危险废物源头管控、强化危险废物收集转运等过程监管、强化废弃危险化学品监管、提升危险废物集中处置基础保障能力、强化危险废物环境风险防控能力、保障措施等9个方面提升危险废物监管和利用处置能力,有效防控危险废物环境与安全风险。

    原文链接http://mtw.so/5wo2m7     




11

 海关总署公开征求意见通知 

海关总署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报关单位备案管理规定(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

为规范海关对报关单位的备案管理,维护进出口秩序,促进贸易便利化,海关总署起草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报关单位备案管理规定(征求意见稿)》(见附件)。现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社会公众可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修改意见和建议,登录海关总署网站(网址:http://www.customs.gov.cn),进入“首页 > 互动交流 > 意见征集”系统提出意见或电子邮件:pangping@customs.gov.cn 等途径和方式提出修改意见和建议,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2021年6月27日。 

     原文链接:http://mtw.so/5wo2D3     




12

 国家发改委公开征求意见通知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信用修复管理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

为规范对失信信息的信用修复工作,维护信用主体合法权益,进一步提升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法治化、规范化水平,国家发展改革委起草了《信用修复管理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公众可通过登录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部中国政府法制信息网(网址:www.moj.gov.cn、www.chinalaw.gov.cn),进入首页主菜单“立法意见征集”栏目提出意见。或登录国家发展改革委门户网站(http://www.ndrc.gov.cn)首页“互动交流”板块,进入“意见征求”专栏,提出意见建议。意见反馈截止日期为2021年6月12日。

        原文链接:http://mtw.so/6n1wrb      








编辑 | 泓明新媒体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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泓明供应链集团于1995年创始于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是中国领先的产业供应链服务商,帮助全球跨国公司在华开展物流和供应链管理运作,包括商品归类、进出口代理、货代、通关、订单执行、仓储、配送、RMA(逆向物流)管理和结算等物流供应链服务,尤其擅长中国境内保税渠道的运作和管理,包括寄售维修保税仓库、VMI(设备供应商管理库存)保税仓库、亚太分拨中心的管理。 

泓明供应链深耕中国集成电路产业16年,大医疗产业6年,已经在全国11个城市建立了20个产业供应链物流中心,以及基于新兴数字化技术的产业互联网和供应链服务平台,开展保税+研发、展示、交易、加工、维修和物流等为主的供应链创新,为中国的集成电路产业进行服务供应链的配套,用信息围网链接国内国外两个市场,链动产业,共创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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泓明供应链集团于1995年创始于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深耕中国集成电路产业供应链20年,是中国数智化产业供应链服务引领者。集团总部位于张江科学城,在全国17个城市建立了31个产业供应链物流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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泓明链动产业 泓明供应链集团于1995年创始于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深耕中国集成电路产业供应链20年,是中国数智化产业供应链服务引领者。集团总部位于张江科学城,在全国17个城市建立了31个产业供应链物流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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