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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 | 2021年7月,进出口贸易政策汇编

政策 | 2021年7月,进出口贸易政策汇编 泓明链动产业
2021-08-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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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链动产业,共创价值!



据海关统计,今年前7个月,中国进出口总值21.34万亿元(人民币,下同),同比增长24.5%。其中,出口11.66万亿元,同比增长24.5%;进口9.68万亿元,同比增长24.4%;贸易顺差1.98万亿元,同比增加24.8%。7月当月,中国进出口总值3.27万亿元,同比增长11.5%。


今年以来,中国经济稳中向好,各项主要指标持续回暖,有利于企业进出口贸易。数据显示,今年前7个月,中国民营企业进出口10.23万亿元,同比增长31%,占中国外贸总值的47.9%,比去年同期提升2.4个百分点。同期,外商投资企业进出口7.76万亿元,增长16.7%,占中国外贸总值的36.4%。


前7个月,中国出口机电产品6.88万亿元,增长25.5%,占出口总值的59%,主要包括自动数据处理设备及其零部件、手机、汽车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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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2021年第51号


海关总署关于实施滞报金减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的公告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放管服”改革决策部署,持续推进“减证便民”行动,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海关总署决定实施进口货物滞报金减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具体内容详见公告。本公告自2021年8月1日起实施。


原文网址:http://mrw.so/5YtTy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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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2021年第52号


海关总署关于出入境特殊物品卫生检疫审批有关事宜的公告

为落实国务院促外贸稳增长的部署要求,全力保障企业复工复产,海关就出入境特殊物品卫生检疫审批有关事项公告如下:明确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出具的《医疗器械出口备案表》和《医疗器械产品出口销售证明》,两者均可作为企业办理出入境特殊物品卫生检疫审批相关申请材料。本公告自2021年7月9日起实施。


原文网址:http://mrw.so/6lMGM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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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2021年第54号


海关总署关于发布《2021年第四届中国国际进口博览会海关通关须知》和《海关支持2021年第四届中国国际进口博览会便利措施》的公告

为保障中国国际进口博览会,海关总署在总结前三届中国国际进口博览会通关便利化措施的基础上,制定了《2021年第四届中国国际进口博览会海关通关须知》和《海关支持2021年第四届中国国际进口博览会便利措施》。现予以公布。


原文网址:http://mrw.so/6lMGT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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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


海关总署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综合保税区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

为进一步促进综合保税区高水平开放高质量发展,海关总署起草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综合保税区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2021年8月19日。


社会公众可通过登录海关总署网站(网址:http://www.customs.gov.cn),进入“首页>互动交流>意见征集”系统提出意见或电子邮件:zms@customs.gov.cn等途径和方式提出修改意见和建议。


原文网址:http://mrw.so/5JrtX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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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委会公告〔2021〕6号


部分钢铁产品出口关税调整政策解读

为促进钢铁行业转型升级和高质量发展,根据《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关于进一步调整钢铁产品出口关税的公告》(税委会公告〔2021〕6号),自2021年8月1日起,取消高纯生铁、铬铁出口暂定税率,恢复实施20%和40%的出口税率。


原文网址:http://mrw.so/5utg2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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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2021年第20号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 消费税与附加税费申报表整合有关事项的公告

为贯彻落实中办、国办印发的《关于进一步深化税收征管改革的意见》,深入推进税务领域“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切实减轻纳税人、缴费人申报负担,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开展2021年“我为纳税人缴费人办实事暨便民办税春风行动”的意见》(税总发〔2021〕14号),自2021年8月1日起,增值税、消费税分别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申报表整合,启用《增值税及附加税费申报表(一般纳税人适用)》、《增值税及附加税费申报表(小规模纳税人适用)》、《增值税及附加税费预缴表》及其附列资料和《消费税及附加税费申报表》(附件1-附件7),《废止文件及条款清单》(附件8)所列文件、条款同时废止。


原文网址:http://mrw.so/5utga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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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2021年第24号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单边预约定价安排适用简易程序有关事项的公告

预约定价安排是特别纳税调整六项措施中,纳税人获取税收确定性的主要政策工具。在我国20多年的实践中,有效降低了跨国企业税收遵从成本,促进了跨境投资经营。为贯彻落实中办、国办印发的《关于进一步深化税收征管改革的意见》,深化税务领域“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促进税企合作,提高对跨境投资者的个性化服务水平和税收确定性,税务总局制定本《公告》,以进一步提升单边预约定价安排的谈签效率。


原文网址:http://mrw.so/5YtRN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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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令第52号


国家税务总局 税务稽查案件办理程序规定

为贯彻落实中办、国办印发的《关于进一步深化税收征管改革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深入推进精确执法、精细服务、精准监管、精诚共治,落实2021年新修订的行政处罚法等法律法规,切实保护行政相对人合法权益,更好发挥税务稽查维护经济税收秩序、维护国家税收安全、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职能作用,国家税务总局对《税务稽查工作规程》(国税发〔2009〕157号印发,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31号修改,并更名为《税务稽查案件办理程序规定》。本规定自2021年8月11日起施行。《税务稽查工作规程》(国税发〔2009〕157号印发,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31号修改)同时废止。


原文网址:http://mrw.so/5YtRN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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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务部令2021年第3号


商务部令2021年第3号海南自由贸易港跨境服务贸易特别管理措施(负面清单)(2021年版)

《海南自由贸易港跨境服务贸易特别管理措施(负面清单)(2021年版)》,涉及十一个方面共70条。专家认为,海南跨境服务贸易负面清单在交通运输、专业服务、金融等方面有着更大的开放力度。“首份清单出台,对于我国在更大范围内扩大开放进行压力测试,推动我国数万亿级的服务贸易市场发展有着重要意义。”。该特别管理措施负面清单自2021年8月26日起施行。


原文网址:http://mrw.so/6lMGT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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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市监信规〔2021〕3号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印发《市场监督管理信用修复管理办法》的通知

《市场监督管理信用修复管理办法》已经2021年7月22日市场监管总局第11次局务会议通过,该办法共20条。同时明确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知识产权管理部门实施信用修复管理,适用本办法。 本办法自2021年9月1日起施行。


原文网址:http://mrw.so/5YtUE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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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办发〔2021〕24号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发展外贸新业态新模式的意见

新业态新模式是我国外贸发展的有生力量,也是国际贸易发展的重要趋势。加快发展外贸新业态新模式,有利于推动贸易高质量发展,培育参与国际经济合作和竞争新优势,对于服务构建新发展格局具有重要作用。为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促进外贸新业态新模式健康持续创新发展,经国务院同意,提出相关意见。


原文网址:http://mrw.so/5QXHG2





编辑 | 泓明新媒体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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泓明供应链集团于1995年创始于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是中国领先的产业供应链服务商,帮助全球跨国公司在华开展物流和供应链管理运作,包括商品归类、进出口代理、货代、通关、订单执行、仓储、配送、RMA(逆向物流)管理和结算等物流供应链服务,尤其擅长中国境内保税渠道的运作和管理,包括寄售维修保税仓库、VMI(设备供应商管理库存)保税仓库、亚太分拨中心的管理。 

泓明供应链深耕中国集成电路产业16年,大医疗产业6年,已经在全国11个城市建立了20个产业供应链物流中心,以及基于新兴数字化技术的产业互联网和供应链服务平台,开展保税+研发、展示、交易、加工、维修和物流等为主的供应链创新,为中国的集成电路产业进行服务供应链的配套,用信息围网链接国内国外两个市场,链动产业,共创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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泓明链动产业
泓明供应链集团于1995年创始于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深耕中国集成电路产业供应链20年,是中国数智化产业供应链服务引领者。集团总部位于张江科学城,在全国17个城市建立了31个产业供应链物流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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泓明链动产业 泓明供应链集团于1995年创始于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深耕中国集成电路产业供应链20年,是中国数智化产业供应链服务引领者。集团总部位于张江科学城,在全国17个城市建立了31个产业供应链物流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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