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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部门:延续实施跨境电商出口退运商品税收政策; -
9月5日起,达飞将征收多项新收费; -
墨西哥上调392个项目进口关税; -
索马里要求所有进口商品需附有符合性证明; -
海关总署全面暂停进口日本水产品; -
9月1日起,正式对部分无人机及无人机相关物项实施临时出口管制; -
加拿大对850种化学品新增申报规定; -
英国宣布无限期保留欧盟“CE”认证; -
新国标出台:茶叶、酒类、化妆品等包装要“瘦身” -
俄罗斯宣布EAC简易认证方案延长至2024年9月; -
日本针对俄罗斯新增逾750个品类禁运对象; -
9月1日起,正式调整4类进口矿产品检验监管方式; -
阿根廷发布化妆品类产品中禁用成分规定; -
澳大利亚发布面条的进口要求; -
新西兰针对食品进口商的新食品安全规则正式生效; -
印度发布电子预包装产品最新修正案; -
印度对涉华非色散位移单模光纤征收反倾销税; -
美国对镀锡板作出反倾销初裁。
三部门:延续实施跨境电商出口退运商品税收政策
8月31日,财政部、海关总署、税务总局发布关于延续实施跨境电子商务出口退运商品税收政策的公告。这一政策的实行时间调整为2023年1月30日至2025年12月31日。其他规定仍按照财政部、海关总署、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4号相关规定执行。
9月5日起,达飞将征收多项新收费
近日,达飞官网发布公告称,9月5日起,将对从亚洲到南非开普敦的货物征收旺季附加费(PSS),收费标准为150美元/TEU,适用于干箱、冷藏箱、OOG和散杂货。
9月5日起,对从中国到西非的货物征收超重附加费(OWS),收费标准为150美元/TEU,适用于总重量超过18吨的干箱。详情查看:船公司宣布:征收旺季附加费和超重附加费

索马里要求所有进口商品需附有符合性证明
索马里贸工部于今年7月宣布推动符合性认证机制,因此要求个人及企业自外国进口货品均须检附符合性证明,以便确保进口索国之货品符合国际标准及规则。
墨西哥上调392个项目进口关税,最高达25%

2023年8月15日,墨西哥总统签署《关于修改一般进出口关税法行政命令》,将钢材、橡胶、玻璃、纺织品、陶瓷等392个海关编码的进口关税,调整为5%-25%。
9月1日起,正式对部分无人机及无人机相关物项实施临时出口管制

商务部发布两个关于无人机出口管制的公告,将于9月1日起分别对部分无人机专用发动机、重要载荷、无线电通信设备和民用反无人机系统等实施出口管制;
对部分消费级无人机实施为期2年的临时出口管制,同时,禁止其他未列入管制的所有民用无人机出口用于军事目的。
9月1日起,正式调整4类进口矿产品检验监管方式

为进一步提高贸易便利化水平,促进外贸稳规模优结构,海关总署决定对进口铅矿砂及其精矿、锌矿砂及其精矿检验监管模式进行调整优化。
海关对进口矿产品实施现场检验检疫,不实施现场抽样、实验室检测、出具品质证书。
海关总署全面暂停进口日本水产品

加拿大对850种化学品新增申报规定
其中物品包括,但不限于:
14岁以下儿童用品;
有意与个体黏膜接触(不包含眼睛);
有意释放导致可能被个体吸入或经皮接触;
热食品或饮料直接接触的炊具或餐具;
食品包装材料,包括一次性碗、盘子、杯子、其他餐具,以及与食品或饮料直接接触的食罐和盖衬;
服装或鞋类;
床上用品、睡袋或毛巾;
家庭住宅中使用的家具、床垫、垫子或枕头,其中物质包含在泡沫、皮革或纺织纤维、纱线或织物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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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住宅中使用的地毯、乙烯基或层压地板,或用于地板的泡沫衬垫。
英国宣布无限期保留欧盟“CE”认证

英国政府8月1日发布消息称,政府致力于通过“消除壁垒和繁文缛节”来减轻企业负担并帮助经济增长,并宣布无限期延长企业使用“CE”标志的期限。这被视为英国脱欧后一系列改革变动中的最新让步。
大陆俄罗斯宣布EAC简易认证方案延长至2024年9月
日本经济产业省8月9日开始施行政令,针对俄罗斯新增逾750个品类禁运对象,以加大对俄的制裁力度。
据日本经济产业省的《外汇及外国贸易法》(外汇法) 修改政令,日本此次禁运的750个品类中,有包括二手车在内的、排气量超过1900cc的乘用车,以及混动车、纯电动汽车(EV)、纤维、塑料制品、电影放映机等支撑产业基础的其他品类。
1.禁止在化妆品、个人卫生和香水中使用以下物质:
4-氨基-3-羟甲苯 (INCI:6-氨基-M-甲酚;CAS号2835-98-5)
1,2,4三羟基苯 (INCI:1,.2,4-三羟基苯;CAS号533-73-3)
2-[(4-氨基-2-硝基苯基)-氨基]-苯甲酸 (INCI:2-[(4-氨基-2-硝基苯基)-氨基]苯甲酸
澳大利亚发布面条的进口要求
1.不需要农业、渔业和林业部的进口许可证;
2.产品需提供标识、发票,描述进口产品的成分;
3.必须在制造商声明出示以下内容:证明产品的鸡蛋含量(如<10%)、制造商名称、地址;
新西兰针对食品进口商的新食品安全规则正式生效
新西兰初级产业部网站消息称,为更好确保进口食品对当地消费者的安全性,对所有新西兰食品进口商的新规已于8月1日生效。
2023年2月新西兰初级产业部发布的《食品通知》中详细介绍了这些规则变更,其中对食品进口商的4个关键领域提出了详细要求。食品进口商必须在食品运抵新西兰之前进行安全性和适宜性评估,确保食品以安全的方式储存和运输,保存适当的记录,并制定召回计划,以防出现问题。
不遵守安全规定的食品进口商公司可面临最高50万新元的罚款,个人最高可被罚款10万新元并可被判处最高2年监禁。
新西兰食品安全部门网站上提供了针对进口商的指南,如有任何疑问,食品进口商可以联系新西兰食品安全部门,电话:0800008333,电子邮件:info@mpi.govt.nz。
印度发布电子预包装产品最新修正案
印度消费者事务、食品和公共分销部下属的消费者事务部近期发布了电子预包装产品的最新修正案。
(1)制造商/包装商/进口商地址;
(2)通用名称;
(3)尺寸和尺寸;
印度对涉华非色散位移单模光纤征收反倾销税
2023年8月3日,印度财政部税收局发布第07/2023-Customs(ADD)号通报称,接受印度商工部于2023年5月5日对原产于或进口自中国、印度尼西亚、韩国的非色散位移单模光纤[Dispersion Unshifted Single-mode Optical Fibre)“SMOF”]作出的反倾销肯定性终裁建议,决定对上述国家的涉案产品征收为期5年的反倾销税,其中中国为122.41~537.30美元/KFKM、韩国为807.88美元/KFKM、印度尼西亚为857.23美元/KFKM,(征税详情见本案终裁公告)。
该措施自本通报发布于官方公报之日起生效。涉案产品为非色散位移单模光纤(G.652)和弯曲不敏感单模光纤(G.657),涉及印度海关编码90011000项下的产品。本案反倾销措施不适用于色散位移光纤(G.653)、截止波长位移单模光纤(G.654)和非零色散位移光纤(G.655&G.656)。
美国对镀锡板作出反倾销初裁
2023年8月17日,美国商务部宣布对进口自中国大陆、加拿大、德国、韩国、荷兰、土耳其和英国等7国及中国台湾地区的镀锡板(Tin Mill Products)作出反倾销初裁,初步裁定加拿大生产商/出口商的倾销率为5.29%、中国大陆生产商/出口商的倾销率为122.52%(抵消补贴后的保证金调整为111.98%)、德国生产商/出口商的倾销率为7.02%、韩国、荷兰、土耳其和英国等4国及中国台湾地区生产商/出口商的倾销率均为0.00%。
美国商务部预计将于2023年10月30日对进口自中国大陆的涉案产品作出反倾销终裁、于2024年1月8日对进口自其他国家和中国台湾地区的涉案产品作出反倾销终裁。本案涉及美国协调关税税号7210.11.0000、7210.12.0000、7210.50.0020、7210.50.0090、7210.50.0000、7212.10.0000、7212.50.0000、7225.99.0090和7226.99.0180项下的产品。
(部分内容整编自商务部网站、海运网络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