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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十四五”现代物流发展规划》,提出补齐国际航空物流短板,开展航空货运枢纽规划布局研究等。
12月15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十四五”现代物流发展规划》(以下简称《规划》)。《规划》是我国现代物流领域第一份国家级五年规划,对于加快构建现代物流体系、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其中,《规划》提出,航空物流等专业物流和民生保障领域物流存在短板。对此,《规划》明确,深度挖掘现代物流重点领域潜力,加快国际物流网络化发展,具体提出:
补齐国际航空物流短板。依托空港型国家物流枢纽,集聚整合国际航空物流货源,完善配套服务体系,打造一体化运作的航空物流服务平台,提供高品质“一站式”国际航空物流服务。加快培育规模化、专业化、网络化的国际航空物流骨干企业,优化国际航空客运航线客机腹舱运力配置,增强全货机定班国际航线和包机组织能力,逐步形成优质高效的国际航空物流服务体系,扩大国际航空物流网络覆盖范围,建设覆盖重点产业布局的国际货运通道。
推进国际通道网络建设。强化国家物流枢纽等的国际物流服务设施建设,完善通关等功能,加强国际、国内物流通道衔接,推动国际物流基础设施互联互通。推动商贸物流型境外经贸合作区建设,优化海外布局,扩大辐射范围。巩固提升中欧班列等国际铁路运输组织水平,推动跨境公路运输发展,加快构建高效畅通的多元化国际物流干线通道。积极推进海外仓建设,加快健全标准体系。鼓励大型物流企业开展境外港口、海外仓、分销网络建设合作和协同共享,完善全球物流服务网络。
提高国际物流综合服务能力。优化完善中欧班列开行方案统筹协调和动态调整机制,加快建设中欧班列集结中心,完善海外货物集散网络,推动中欧班列双向均衡运输,提高货源集结与班列运行效率。加快国际航运、航空与中欧班列、西部陆海新通道国际海铁联运班列等协同联动,提升国际旅客列车行包运输能力,开行客车化跨境班列,构建多样化国际物流服务体系。提高重点边境铁路口岸换装和通行能力,推动边境水运口岸综合开发和国际航道物流合作,提升边境公路口岸物流能力。推进跨境物流单证规则、检验检疫、认证认可、通关报关等标准衔接和国际互认合作。
国际物流设施提升工程。培育一批具备区域和国际中转能力的海港、陆港、空港。发挥国家物流枢纽资源整合优势,加快中欧班列集结中心建设,完善物流中转配套能力,加快形成“干支结合、枢纽集散”的高效集疏运体系;开展航空货运枢纽规划布局研究,提升综合性机场货运设施服务能力和服务质量,稳妥有序推进专业性航空货运枢纽机场建设。

此外,《规划》还提出,优化营商环境。依托国际贸易“单一窗口”创新“通关+物流”服务,提高口岸智慧管理和服务水平。推动部门间物流安检互认、数据互通共享,减少不必要的重复安检。支持航空公司壮大货运机队规模,进一步简化货机引进程序和管理办法,优化工作流程,鼓励航空物流企业“走出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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