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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1-3月重大宏观决策及外贸政策简介|上海食品进口清关代理|政策解读

2016年1-3月重大宏观决策及外贸政策简介|上海食品进口清关代理|政策解读 美瑞迩上海国际物流有限公司
2016-05-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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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2016年1-3月重大宏观决策及外贸政策简介|上海食品进口清关代理|政策解读编者按:2015年10-12月,

2016年1-3月重大宏观决策及外贸政策简介|上海食品进口清关代理|政策解读


编者按:2015年10-12月,中央政府作了若干重要决策,相关部委出台了相关外贸政策,内容涉及推进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加强互联网领域侵权假冒行为治理、深入贯彻十八届五中全会精神、加速供给侧改革、简化优化公共服务流程、促进外贸稳定增长、深化知识产权领域改革、加快实施自由贸易区战略等。本期《政策法规研究》将对上述内容进行简要导读,供大家学习参考。



2015年10-12月重大宏观决策及外贸政策简介

一、推进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加快政府职能转型

国务院于2015年10月19日发布《关于实行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该意见是我国在市场准入方面的重大改革。

负面清单制度最早在上海自贸试验区推出,今年4月国务院又先后发布适用于4个自贸试验区的外商投资负面清单。此次发布《意见》将负面清单管理方式引入国内市场管理,平等地适用于国有与非国有、内资与外资企业。《意见》提出了实行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的总体要求、主要任务和配套措施;厘清了市场和政度的边界;明确了市场准入负面清单以外的行业、领域、业务等,各类市场主体皆可依法平等进入。

政府部门必须建立与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相适应的准入机制、审批体制及监管机制,健全社会信用体系和激励惩戒机制、信息公示制度和信息共享制度及法律法规体系。在放宽市场准入的同时,强化政府对市场的事中事后监管,加快实现从审批型政府向服务型政府的转变,进一步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推进工作将按照先行先试、逐步推开的原则,从2015年12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在部分地区试行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从2018年起正式实行全国统一的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

二、落实“先照后证”改革,加强事中事后监管

清理工商登记前置审批项目,由“先证后照”改为“先照后证”,是党中央、国务院部署的一项重大改革。2014年以来,国务院分三批审议决定将一些工商登记前置审批事项调整或明确为后置审批,并印发《国务院关于取消和调整一批行政审批项目等事项的决定》(国发〔2014〕27号、国发〔2014〕50号、国发〔2015〕11号)予以公布。

2015年11月3日,国务院发布《国务院关于“先照后证”改革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该《意见》是继《注册资本登记制度改革方案》、《关于扶持小型微型企业健康发展的意见》、《关于加快推进“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意见》等文件之后,国务院出台的关于商事制度改革的又一份重要文件,是构成商事制度改革“放、管、服”三位一体总体布局的关键环节,为构建新型市场监管体系、进一步加强事中事后监管明确了原则和任务。

《意见》要求在2016年底前,地方政府要初步实现工商部门、审批部门、行业主管部门及其他部门之间的信息实时传递和无障碍交换。监管部门要按照“谁审批、谁监管,谁主管、谁监管”的原则切实履行市场监管职责,加强“先照后证”改革后的事中事后监管,坚持放管并重,防止出现监管真空。相关审批项目总计186项,其中第92项免税商店设立审批为海关审批事项,文件明确该事项已由《国务院关于取消和调整一批行政审批项目等事项的决定》(国发〔2014〕50号)确定为后置审批,属于“先照后证”事项。

三、加强互联网领域打假,促进电子商务健康发展

当前,以“互联网+”为主要内容的电子商务发展迅猛,成为我国经济增长的强劲动力,对推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发挥了不可替代的作用。但是,互联网领域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违法犯罪行为也呈多发高发态势。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大力发展电子商务加快培育经济新动力的意见》(国发〔2015〕24号),加强互联网领域侵权假冒行为治理,营造开放、规范、诚信、安全的网络交易环境,促进电子商务健康发展,国务院办公厅于2015年10月26日发布《关于加强互联网领域侵权假冒行为治理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

《意见》明确了依法监管、技术支撑、统筹协作、区域联动、社会共治五大基本原则,以打击网上销售假劣商品及网络侵权盗版为抓手,充分利用大数据、云计算、物联网、移动互联网等新信息技术,创新市场监管手段,提升监管信息化水平。《意见》提出要加强执法协作,对海关知识产权保护工作提出了具体要求:一是完善部门间执法联动机制,完善跨境电子商务物品通关与检验检疫监管模式。二是健全区域间执法协作机制,推进案件线索和信息共享,开展区域执法联动。三是完善跨境执法交流协作机制,加强境内外执法部门的合作,建立侵权假冒违法犯罪网上追溯、跨境协作、联合查办的工作机制,围绕重大涉外案件组织开展联合执法行动。

四、围绕“四个全面”,深入贯彻落实十八届五中全会精神

2015年10月31日,李克强主持召开国务院党组会议,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精神,研究部署做好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经济社会发展工作。会议指出,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的建议》,顺应经济发展新常态的内在要求,围绕“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努力实现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和共享发展。

会议提出五项基本工作与海关紧密相关,具体来说:一是要多措并举,促进经济中高速增长,扩大有效投资和消费,稳定外贸发展,保持经济运行在合理区间。二是要不断改革创新,推动经济迈向中高端水平。加大结构性改革力度,加快转方式、调结构,持续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深化财税、金融、国企国资等改革。把发展基点放在创新上。 三是要注重统筹布局,促进城乡区域协调发展。推进新型工业化、信息化、城镇化、农业现代化同步发展,深入实施区域发展战略,加快“一带一路”建设、京津冀协同发展和“长江经济带”建设,拓展发展新空间,增强发展整体性和协调性。四是要深化开放合作,发展更高层次的开放型经济。推进双向开放和内外联动,复制推广自贸试验区经验,营造法治化、国际化、便利化的营商环境,加强国际产能合作,促进优进优出,形成对外开放新体制和国际竞争新优势。五是要努力实现包容共享,在改革发展中增进民生福祉。围绕保基本、兜底线,完善就业、教育、医疗、住房等社会保障制度,在补齐短板上多用力,坚决打赢脱贫攻坚战,把民生“安全网”织得更牢更密,促进社会公平正义。

五、聚焦“新消费”,加速供给侧改革

在2016年投资及出口形势严峻、中国经济面临下行压力的大背景下,国务院于2015年11月22日、23日连续发布《国务院关于积极发挥新消费引领作用加快培育形成新供给新动力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新消费指导意见》)及《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发展生活性服务业促进消费结构升级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消费升级指导意见》)两文聚焦消费,标志着中央层面供给侧改革开始发力。

今年前三季度,最终消费对我国经济增长的贡献率达到58.4%,同比增长9.3个百分点。《新消费指导意见》提出我国已进入消费需求持续增长、消费结构加快升级、消费拉动经济作用明显增强的重要阶段。要重点关注服务消费、信息消费、绿色消费、时尚消费、品质消费及农村消费六大重点领域,加快推进制度创新,激发市场内在活力,助力消费升级和产业升级。涉及海关的主要有两点:一是提出要积极培育国际消费市场,畅通商品进口渠道,稳步发展进口商品直销等新型商业模式。加快出台增设口岸进境免税店的操作办法。扩大72小时过境免签政策范围,完善和落实境外旅客购物离境退税政策。二是要求适度扩大先进技术装备和日用消费品进口。健全进口管理体制,完善先进技术和设备进口免税政策,积极扩大新技术引进和关键设备、零部件进口;降低部分日用消费品进口关税,研究调整化妆品等品目消费税征收范围,适度增加适应消费升级需求的日用消费品进口。

《消费升级指导意见》指出服务业已成为国民经济和吸纳就业的第一大产业,但总体看,我国生活性服务业发展仍然相对滞后,有效供给不足、质量水平不高、消费环境有待改善等问题突出,迫切需要加快发展。今后一个时期重点发展贴近服务人民群众生活、需求潜力大、带动作用强的生活性服务领域,包括居民和家庭服务、健康服务、养老服务、旅游服务、体育服务、文化服务、法律服务、批发零售服务、住宿餐饮服务、教育培训服务等九方面。

两文聚焦消费供给侧结构性改革问题,与“十三五”规划建议提出的五大发展理念相契合。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提出,要更加注重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财经领导小组第十一次会议上强调要在适度扩大总需求的同时,着力加强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着力提高供给体系质量和效率,增强经济持续增长动力,推动我国社会生产力水平实现整体跃升。

六、简化优化公共服务流程,方便基层群众办事创业

为群众提供优质高效便捷的公共服务,是加快转变政府职能,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的重要内容。近年来,各地区、各部门认真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在创新和改进公共服务方面积极探索,取得了明显成效。但一些地方和领域,困扰基层群众的“办证多、办事难”现象仍然大量存在,不利于保障和改善民生,严重影响了创业创新。为切实解决这些问题,进一步提高公共服务质量和效率,为基层群众提供公平、可及的服务,更好地推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激发市场活力和社会创造力,国务院办公厅于2015年11月27日发布《关于简化优化公共服务流程方便基层群众办事创业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

《通知》提出服务便民利民、办事依法依规、信息公开透明、数据开放共享四项总体要求;明确了下一步的主要任务:一是全面梳理和公开公共服务事项目录,二是坚决砍掉各类无谓的证明和繁琐的手续,三是大力推进办事流程简化优化和服务方式创新,四是加快推进部门间信息共享和业务协同,五是扎实推进网上办理和网上咨询,六是加强服务能力建设和作风建设。《通知》要求各地区、各部门要回应关切、协同推动,尽快推出新举措。

七、稳增长、调结构政策持续加码,全力遏制外贸下滑势头

今年以来,我国经济下行压力进一步加大,外贸形势严峻复杂,前三季度外贸进出口同比出现“双降”。为贯彻落实好党中央、国务院出台的一系列促进外贸稳定增长政策措施,尽快遏制外贸下滑势头,海关总署于2015年11月5日研究制定了《海关总署进一步促进外贸稳定增长18项重点工作》(以下简称《重点工作》)。《重点工作》以通关更便捷、减负更明显、流程更科学、服务更高效为目标,主要从四个方面入手:一是进一步改进通关监管服务,二是进一步推动加工贸易创新发展,三是进一步清理和规范进出口环节收费,四是进一步做好海关统计、打私、国际合作工作。

此外,为保持外贸稳定增长、调整进出口商品结构,商务部于2015年11月10日、25日连续发布《关于调整加工贸易禁止类商品目录的公告》(以下简称《禁止类公告》)及《关于加工贸易限制类商品目录的公告》(以下简称《限制类公告》)两则公告,对加工贸易禁、限类商品目录进行调整。《禁止类公告》剔除了部分符合国家产业政策,不属于高耗能、高污染的产品以及具有较高技术含量的产品,共计剔除11个十位商品编码;经《限制类公告》调整后,限制类目录共计451项商品编码。

八、深化知识产权领域改革,加快知识产权强国建设

2008年国家知识产权战略实施以来,我国知识产权创造运用水平大幅提高,保护状况明显改善,知识产权工作取得长足进步。同时,仍面临知识产权大而不强、多而不优、保护不够严格、侵权易发多发、影响创新创业热情等问题,亟待研究解决。当前,全球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蓄势待发,创新引领发展的趋势更加明显,知识产权制度激励创新的基本保障作用更加突出。国务院于12月22日发布《国务院关于新形势下加快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明确了下一个阶段我国知识产权工作的总体要求。目标是到2020年,在知识产权重要领域和关键环节改革上取得决定性成果,基本实现知识产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为建成中国特色、世界水平的知识产权强国奠定坚实基础。

为此,要在做到坚持战略引领、坚持改革创新、坚持市场主导、坚持统筹兼顾四条基本原则的基础上,重点做好五方面重要工作:一是推进知识产权管理体制机制改革,二是实行严格的知识产权保护,三是促进知识产权创造运用,四是加强重点产业知识产权海外布局和风险防控,五是提升知识产权对外合作水平。具体措施涉及建立以知识产权为重要内容的创新驱动发展评价制度、建立健全知识产权保护预警防范机制、加强知识产权交易平台建设、加强重点产业知识产权海外布局规划、加强知识产权对外合作机制建设等共25条。

关于海关,《意见》指出:一是要加强知识产权侵权行为惩治力度,加强海关知识产权执法保护。加大国际展会、电子商务等领域知识产权执法力度,开展与相关国际组织和境外执法部门的联合执法,故意侵犯知识产权的要纳入企业和个人信用记录。二是要建立健全知识产权保护预警防范机制,建立收集假冒产品来源地相关信息的工作机制,发布年度中国海关知识产权保护状况报告

九、加快实施自由贸易区战略,进一步扩大对外开放

加快实施自由贸易区战略是我国新一轮对外开放的重要内容。党的十八大提出加快实施自由贸易区战略,十八届三中、五中全会进一步要求以周边为基础加快实施自由贸易区战略,形成面向全球的高标准自由贸易区网络。当前,全球范围内自由贸易区的数量不断增加,自由贸易区谈判涵盖议题快速拓展,自由化水平显著提高。我国经济发展进入新常态,外贸发展机遇和挑战并存,“引进来”、“走出去”正面临新的发展形势。加快实施自由贸易区战略是我国适应经济全球化新趋势的客观要求,是全面深化改革、构建开放型经济新体制的必然选择。

为加快实施自由贸易区战略,国务院于2015年12月17日发布《国务院关于加快实施自由贸易区战略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意见》)。12月20日,在李克强总理力促下,中韩、中澳两个自贸协定同时生效。

《意见》要求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按照“四个全面”战略布局要求,坚持使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和更好发挥政府作用,坚持统筹考虑和综合运用国际国内两个市场、两种资源,坚持与推进共建“一带一路”和国家对外战略紧密衔接,坚持把握开放主动和维护国家安全,逐步构筑起立足周边、辐射“一带一路”、面向全球的高标准自由贸易区网络。

为此,一是要进一步优化自由贸易区建设布局,重点加快构建周边自由贸易区并积极推进“一带一路”沿线自由贸易区,逐步形成全球自由贸易区网络。二是要加快建设高水平自由贸易区,着重提高货物贸易开放水平,扩大服务业对外开放。通过深化自由贸易试验区试点,完善外商投资法律法规,完善事中事后监管的基础性制度,做好贸易救济工作,研究建立贸易调整援助机制等措施,健全加快实施自由贸易区战略的保障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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