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海关总署关于经香港输往内地葡萄酒全面实施通关征税便利措施的公告
为支持香港特别行政区建设亚洲葡萄酒贸易及集散中心的目标,根据海关总署与香港海关于2010年签订合作安排,为经香港输往内地的葡萄酒提供通关征税便利措施(以下简称便利措施)。便利措施已陆续在深圳、广州、北京、上海和天津等5个口岸实施。为进一步发挥便利措施作用,提升通关效率,同时配合全国海关通关一体化改革,经海关总署与香港海关协商,决定在全国海关范围内全面实施便利措施,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自2017年11月9日起,便利措施实施范围扩大至全国海关所有口岸。
二、经香港输往内地葡萄酒货物的数据及资料,已由香港备案葡萄酒出口商通过《经香港输往内地葡萄酒通关征税便利措施网上申报系统》申报备案,并经香港海关审核备案的,可以享受内地海关给予的通关征税便利措施。内地进口商在申报进口相关葡萄酒货物时,应在进口报关单“备注栏”填报“便利措施备案编号”。
特此公告。
海关总署
2017年11月8日
苏州恒隆国际物流有限公司是恒隆国际控股集团旗下核心企业。经过十几年的发展和积淀,已从一家专业从事报关报检、货代等传统业务的物流企业成长为以提供AEO认证公共平台支持、信息系统开发、AEO认证咨询辅导、供应链金融、综合物流服务外包等高端价值链产品为主导的净资产规模超亿元的创新型供应链服务提供商。
内容来自海关总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