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由于部分市县在治超工作中乱作为、滥罚款等逐利执法问题比较严重,投诉举报较多,群众反映强烈,河南省交通运输厅发布《关于进一步规范治超执法工作的紧急通知》,对治超相关政策规定进行重申,具体内容要点如下:
一、集中力量打击严重违法行为
把执法工作重点放在打击“百吨王”等危及安全生产的严重违法行为上;积极推进柔性执法,坚持教育为主,最大限度地减少处罚,对轻微违法的要从轻处罚或免于处罚。
二、严格落实联合治超处罚规定
对路面现场查获的总质量超限的违法货车,严格执行交通运输部门称重卸载消除违法状态、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单独处罚记分的规定,严禁交通运输部门实施处罚。
三、严禁擅自处罚非法改装货车
在执法过程中查获的非法改装货运车辆,交由公安交通管理部门责令恢复原状并依法处理,严禁交通运输部门实施处罚。对低平板半挂车运输普通货物,只查纠车货总质量超限违法行为,暂不查处改装问题。
四、必须依法审核和检定
非现场执法称重检测设备未经检定或者检定不合格的,其检测数据信息不得作为执法依据。日常执法过程中,当事人对称重数据信息存在严重争议的,应查明情况,审慎处理;对称重设备误差超出合理范围的,要立即暂停使用,依法重新检定。
五、加强非现场执法现场告知
对非现场执法点显示屏未按规定显示货车称重检测信息或显示信息不完整,以及未按规定现场告知违法货车卸载地点的,一律不得作为执法依据进行处罚。

来源:河南交通运输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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