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兹别克斯坦总统伊斯拉姆·卡里莫夫签署了新版《电子商务法》。
新版《电子商务法》于4月17日获得乌兹别克斯坦议会立法院通过,5月17日议会上院批准了该法。
新版《电子商务法》规定,电子商务由政府及政府专门授权的电子商务领域的国家机关实施监督管理。
《电子商务法》规定,以电子形式呈现、能够识别发送人的电子证书和信息与手写的纸质证书具有相同的效力,可以被用作完成交易的证明。
该法进一步明确规定,电子商务中的卖方既可以是法人也可以是个体经营户。如果其它的法律没有做出规定,那么,参与电子商务不应当成为限制电子商务的参与者开展不使用信息系统的其它经营活动的依据。
新版《电子商务法》明确了电子商务参与者以及信息平台的权利和义务。法律禁止将用户的个人资料用于合同以外的目的并转交给第三方。也不允许未经所有人许可将其个人资料用于产品推广和广告。
(文章来源:亚欧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