静海区消防安全委员会办公室
“七看七查”工作法
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检查
一看:
室内停放场所是否防火分隔。
一查:

室内电动车停放、充电场所未进行防火分隔的情形

有效进行防火分隔、充电场所单独设置的情况
二看:
电动自行车是否违规进楼入户。
二查:
禁止电动自行车违规进楼入户停放、充电,禁止电动自行车停放、充电堵塞、占用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


三看:
智能充电设施。
三查:

四看:
是否安装视频监控装置。
四查:


五看:
飞线充电。
五查:
现场检查充电接线情况。很多车主为图方便从楼上甩一根长线到一楼或室外直接充电,这样的充电方式可能导致线路发生火灾或触电危险;其次检查插座“一带多”“插座接插座”的情形,即一个插排上插上多个充电器给电动自行车充电、一个插排连多个插排接线的情况,均不符合充电安全要求。


六看:
是否设置技防措施。
六查:





七看:
防火间距是否满足要求。
七查:

为预防电动自行车引发火灾,保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维护公共安全,现将加强居民住宅小区电动自行车停放、充电火灾防范工作通告如下:
一、严禁在居民住宅楼内的公共门厅、疏散楼梯间、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等影响人员疏散的区域停放电动自行车及充电;
二、严禁私拉乱接电线为电动自行车充电;
三、严禁损坏、挪用或者擅自拆除、停用电动自行车集中停放充电场所的消防设施、器材;
四、严禁电动自行车及其电池入户;
五、严禁在消防车通道、消防车登高操作场地停放电动自行车。
全区广大市民要切实提高消防安全意识,严格遵守“五个严禁”要求。业主委员会、业主大会及物业服务企业要加大对电动自行车停放及充电的管理力度,对违反“五个严禁”的行为要予以制止。
违反以上“五个严禁”引起火灾尚不构成犯罪的,依据《消防法》第六十四条第一款第二项,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警告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特此通告。
静海区消防安全委员会办公室
2024年2月2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