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 月 17 日,商务部、工业和信息化部、生态环境部、农业农村部、人民银行、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中国物流与采购联合会发布《关于开展供应链创新与应用试点的通知》(以下简称为《通知》),开展供应链创新与应用试点。试点包括城市试点和企业试点,试点实施期为2年。
试点城市的主要任务是出台支持供应链创新发展的政策措施,优化公共服务,营造良好环境,推动完善产业供应链体系,并探索跨部门、跨区域的供应链治理新模式。试点企业的主要任务是应用现代信息技术,创新供应链技术和模式,构建和优化产业协同平台,提升产业集成和协同水平,带动上下游企业形成完整高效、节能环保的产业供应链,推动企业降本增效、绿色发展和产业转型升级。
《通知》中在试点城市重点任务部分提到了创新发展流通供应链的内容,提出要鼓励传统流通企业向供应链服务企业转型,建设供应链综合服务平台,提供研发、设计、采购、生产、物流和分销等一体化供应链服务。
该《通知》的发布,显示了国家层面对现代供应链创新发展的高度重视。
开展供应链创新与应用试点工作是完善产业供应链体系,激发实体经济活力,在现代供应链领域培育新增长点、形成新动能,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探索。这对于供应链领域的企业和创新平台来说意味着巨大的商机和更大的空间。
《通知》提出,要推动本地优势产业对接并融入全球供应链体系,开展更大范围、更高水平、更深层次的国际合作,向全球价值链中高端跃升,打造更具全球竞争力的产业集群,进而提高国家竞争力。
点击【阅读原文】查看《关于开展供应链创新与应用试点的通知》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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