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维护水路运输市场秩序,保障水路客运安全,近日,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印发《关于规范水路客运船舶船岸靠泊问题的通知》,全面提升水路客运船舶船岸靠泊安全管理水平,促进水路客运规范运营。
纳入水路运输管理、核发《船舶营业运输证》的客运船舶及其停靠的港口客运站和其他停靠站点;取得《国际班轮运输经营许可证》、内地与港澳间海上客运业务许可的企业所经营的客运船舶及其停靠的港口客运站。
各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与海事管理机构要加强客运航线、客运码头和客运船舶停靠站点信息通报,强化监督管理,开展联合执法,形成工作合力。
此次规范工作分为全面部署、集中攻坚、总结巩固三个阶段,将持续开展2年。规范工作统筹发展和安全,注重船岸协同,在“消除存量”的同时“遏制增量”,坚持疏堵结合,通过完善制度、改善基础设施条件等解决发展过程中产生的问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