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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案说法:船舶擅自关闭AIS等违法行为藏头露尾 终究难逃海事法眼!

以案说法:船舶擅自关闭AIS等违法行为藏头露尾 终究难逃海事法眼! 海盈国际
2023-06-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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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以案说法:船舶擅自关闭AIS等违法行为藏头露尾 终究难逃海事法眼!


以案说法


船舶擅自关闭AIS等违法行为藏头露尾

终究难逃海事法眼!


    2023年5月31日,泉州交管中心对擅自关闭船舶AIS并涉及违反多项违法行为企图逃避海事监管的“顺强**”轮实施行政处罚14.6万元,对涉事船长、责任船员三副给予扣留船员适任证书各九个月的行政处罚及相应扣分。


案情回顾


    2023年5月8日,泉州交管中心开展湄洲湾水域电子巡查时,发现一不明船舶进港,该轮航向、航速稳定,持续向湄洲湾湾内水域航行,时值湄洲湾30万吨级超大型原油轮(VLCC)离泊出港交通管制,中心多次呼叫该轮均无应答,该轮进港期间也未通过任何有效途径向VTS中心报告船位、船舶动态。经核实,该不明船舶为“顺强**”轮,涉嫌未按规定开启船舶自动识别装置(AIS)并持续进行显示和记录、未守听高频、过湄洲湾南报告线未报告船位船舶动态信息、违反VLCC交通管制擅自进港等多项违法行为,且拒不服从VTS中心的交通组织指挥,严重扰乱了湄洲湾水域船舶的正常通航秩序,随后该轮进入莆田仙游水域。

为及时查处该轮违法行为,泉州交管中心发挥“大交管”相邻区域协同执法工作机制,协同莆田海事部门快速精准处置。第一时间将船舶违法信息及动态传递给莆田海事部门,启动两岸海事协同执法工作机制,强化区域协同执法,对该轮实施水域全覆盖追击,让其无处遁形。同时依托水上交通管理中心、海事处综合指挥室两级中心效能,发布现场综合执法指令,通过“现场巡航+电子巡航”动静态巡航执法模式,调派海巡艇及执法人员前往现场开展核查处置,精确打击该船违法行为。
泉州VTS中心充分运用VTS远程监控、CCTV监控设备、MIS系统等信息化手段实时监控该轮动态,同时依托水上交通管理中心、海事处综合指挥室两级中心效能,发布现场综合执法指令,实时向现场执法人员传递动态执法信息,通过实施“现场巡航+电子巡航”动静态巡航执法模式,调派海巡艇及执法人员前往现场开展核查处置,精确打击该船违法行为。
最终,在泉州交管中心和莆田海事部门的协同打击下,成功将该轮查获,指令其驶往安全水域抛锚等待调查处理。随后对其展开调查,由于事实清楚、证据确凿,该轮船长李某某、三副高某某对相应违法事实供认不讳。同时该轮现场查处的违法行为由莆田海事部门另案调查处理。


案例分析



一、违法事实

本案中,经查实“顺强**”轮船长李某某、当值驾驶员三副高某某,在5月8日0830时“顺强**”轮穿越湄洲湾南报告线期间,未通过任何有效途径向泉州交管中心报告船位、船舶动态,其行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上交通安全法》第四十四条第二款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交通管理系统安全监督管理规则》第四条的规定。
“顺强**”轮进港过程中未按照有关规定开启船舶自动识别装置并持续进行显示和记录,其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上交通安全法》第三十六条第一款的规定。
“顺强**”轮船长和三副不清楚湄洲湾VLCC出港交通管制信息,致使该轮在当日1100时-1300时VLCC出港交通管制期间擅自进港,未遵守交通管制区的特殊航行规则,其行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上交通安全法》第四十三条第一款。
“顺强**”轮值班驾驶员三副在当日0830时-1200时湄洲湾水域进港航行期间,未按《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交通管理系统安全监督管理规则》第十四条的规定保持VHF10/16频道守听,其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上交通安全法》第二十四条第二款。


二、处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上交通安全法》

第一百零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海事管理机构责令改正,对有关责任人员处三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三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并暂扣责任船员的船员适任证书一个月至三个月:
(一)承担无线电通信任务的船员和岸基无线电台(站)的工作人员未保持海上交通安全通信频道的值守和畅通,或者使用海上交通安全通信频率交流与海上交通安全无关的内容;
第一百零三条  船舶在海上航行、停泊、作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海事管理机构责令改正,对违法船舶的所有人、经营人或者管理人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的罚款,对船长、责任船员处二千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的罚款,暂扣船员适任证书三个月至十二个月;情节严重的,吊销船长、责任船员的船员适任证书:
(一)船舶进出港口、锚地或者通过桥区水域、海峡、狭水道、重要渔业水域、通航船舶密集的区域、船舶定线区、交通管制区时,未加强瞭望、保持安全航速并遵守前述区域的特殊航行规则;
(四)未按照有关规定开启船舶的自动识别、航行数据记录、远程识别和跟踪、通信等与航行安全、保安、防治污染相关的装置,并持续进行显示和记录。
(十三)其他违反海上航行、停泊、作业规则的行为。


以案为鉴


船舶自动识别系统(AIS)是一种广泛应用于船和岸、船和船之间的海事安全与通信的导助航系统,能够实现自动交换船位、航速、航向、船名、呼号等重要信息,AIS系统的正常开启与正确使用有助于提高航行船舶的安全性和效率,防止船舶碰撞及各种海难事故的发生,加强海上生命安全。但是,实际航行中的船舶擅自关闭AIS系统,躲避海事监管的行为仍时有发生。对此,海事部门零容忍,坚决严厉打击该违法行为。除了关闭AIS的行为会面临扣留证书的处罚以外,《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上交通安全法》加大了对船员涉及海事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且对部分海事违法行为一经发现不论情节,在给予罚款的同时将直接并处扣留船员证书3到24个月不等。在此泉州交管中心提醒广大船员们要做到依法依规履行岗位职责,切勿触犯法律,切实保障自身权益。


    下一步,泉州交管中心将继续发挥“大交管”水域指挥协调中枢效能,强化区域协同执法,优化信息监管手段,进一步加大辖区电子巡查力度,严厉打击各类海上违法违章行为,净化辖区通航环境,持续优化通航秩序,不断提升执法威慑力,切实维护水上交通安全形势稳定。


供稿人:交管中心 黎盼 姚敬敏

来源:泉州海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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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盈国际是根据“互联网+海事服务”的发展思路,运用智慧海盈大数据中心和人工智能等技术,为海事服务业提供信息技术服务,延伸航运产业链服务,致力于构建一个“立体式、综合性、智能化”的海事服务生态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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