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喀什市公安局关于公布违法违规办理户口、居民身份证线索举报方式的通告
全市广大居民朋友们:
感谢大家一直以来对喀什市公安局户籍管理工作的支持与厚爱,为进一步规范喀什市户籍管理工作,切实保障每个居民能够依法登记常住户口。根据喀什地区公安机关正在开展的户口登记管理清理整顿专项行动的相关工作要求,喀什市公安局决定自2020年12月14日至2021年6月30日,在全市开展为期7个月的“漏、错、重、假”违法违规办理户口、居民身份证专项清理整治行动,全面开展户口登记清理整治工作。
现面向社会征集“漏、错、重、假”违法违规办理户口线索,欢迎广大市民积极参与举报、投诉。
一、违法违规户口是指在户口登记中产生的错误户口、重复户口、违规户口等包括:(一)错误户口,是指户口登记内容与真实情况不符的户口;(二)重复户口,是指同一个具有两个以上的户口且其中之一为本市户口的;(三)违规户口,是指不符合本市落户规定从外地迁入本市或是在本市登记的户口,以及在外地违规登记并迁入本市的户口;(四)其他违法违规户口。
二、违法违规户口的处理:(一)户口登记内容错误的,应当进行更正;(二)户口重复登记的,对重复登记的户口予以注销,保留唯一户口;(三)对违规户口,予以注销,依托违规户口迁入或登记的户口一并注销;(四)其他违法违规户口,根据具体情况予以相应的处理。
三、八种举报情形:(一)非法买卖户口、居民身份证的;(二)一人多个户口、居民身份证的;(三)伪造、变造证明材料办理户口、居民身份证的;(四)伪造、变造居民身份证、居民户口簿、户口迁移证、户籍证明等户口登记证件的;(五)因死亡、加入外国国籍、服现役等原因应注销未注销的(六)冒用他人信息骗领户口、居民身份证的;(七)公安机关工作人员办理假户口、假居民身份证的;(八)其他违规办理户口、居民身份证行为的。
此通告发布后,喀什市公安机关工作人员将采取上门见面、电话、网络等方式,逐户、逐人核对开展户口整顿专项工作,请广大群众积极配合工作人员入户核查、或本人持户口簿、身份证到户籍地派出所进行核实。按照“保留合法、注销非法”原则,保留其真实合法的常住户口,注销其他重复(虚假)户口。凡有重复户口(一人多户)、虚假户口、冒用他人身份证的居民,请及时持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可以证明原始户籍档案材料,立即到户籍地公安派出所申报注销删除虚假、错误的户口。公安机关发现公民有重户、虚假户口、冒用他人身份的将按规定调查处理,涉嫌违法犯罪的,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公安机关举报电话
喀什市公安局治安管理大队户政中队:0998-2922162
17809980586、17809981189
喀什市公安局
2020年12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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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喀什公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