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垃圾分类,南宁市已启动生活垃圾分类专项执法,2021年将开展垃圾分类严管月行动。

2020年12月22日,从南宁市人民政府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了解到,自2020年三季度末开始,南宁市生活垃圾回收利用率已超35%,完成了既定目标。到2021年,南宁市将针对住宅小区等区域开展垃圾分类执法工作。

垃圾分类严管月行动分三个阶段推进:一是2020年12月底至2021年3月,重点针对农贸市场、党政机关、学校、医院等单位开展专项执法;二是2021年3月至6月,重点针对宾馆酒店、商场超市、交通枢纽、公园广场等场所开展专项执法;三是2021年6月起,重点针对住宅小区及投放个人开展执法工作,开展垃圾分类严管月行动,实施执法严管、处罚为主。

《南宁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于2020年8月1日颁布实施,按照规定,居民如果没有按规定分类投放垃圾,将面临罚款200元的处罚,这也宣告南宁进入了垃圾分类的“强制时代”。如果说之前,垃圾分类主要还是以宣传教育为主的话,那么,从2020年12月20日开始,南宁对垃圾不分类开罚了!按照垃圾分类严管月行动工作部署,南宁市各城区、开发区城管局要成立一支生活垃圾分类执法的工作队伍,每周至少开展一次生活垃圾分类专项执法行动,主要针对生活垃圾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置等环节的违法行为进行查处,对市场内、住宅区前端分类投放不符合要求的,根据相关条例进行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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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 南宁头条资讯 、广西新闻频道微博 、百度
编辑 | 罗秋义
审核 | 潘冬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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