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近百中央机关单位晒出了2014年度决算,支出总额逾12000亿元。决算数据中体现了按照经济分类的原则,也就是“晒”出了工资福利待遇。至少有82家中央单位晒出工资福利,总额约960亿元。
总支出约8%用于“发工资”
中央单位公布的决算数据中,绝大多数单位首次按照经济分类的原则公开了“基本支出”情况。这意味着,工资福利支出及其包含的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以及会议费、培训费等支出情形,均可一目了然。
82家单位2014年决算支出总额约为11809亿元。以此计算,这些中央单位2014年决算支出总额中,约有8%用于发放工资福利。
两单位工资福利支出超百亿
从公示的工资福利总额来看,一些“大单位”工资福利支出额度也相对较高。其中,两单位工资福利支出总额超过了100亿元,最高的是教育部,工资福利支出数额约为238.89亿元;国税系统居次,约为233.19亿元。中国人民银行、中科院、海关系统的工资福利总额也均超过了50亿元,分别约为87.43亿元、55.72亿元、53.37亿元。
仅两部门公布职工人数信息
绝大多数中央单位公布的决算报告中,仅两部门公布了职工人数信息,且公开的格式不统一,这令各部门工资福利支出的数额难以“横比”。
其中,央行职工人数为174367人,包含在职和离退休人员。国家气象局为108331人,其中在职职工72967人、离退休人员35364人。
工资福利支出并不完全对应在职职工的“人头费”。比如,针对“临时工”的工资投入,也会体现在工资福利支出中。
工资福利支出的公布,应当做到能和人员数量相互对应。目前工资福利支出仅公布一个总数,还是不够的。部门在公布工资福利支出时,应体现对于几类人员的投入情况,将人员细分为在职人员、“临时工”、离退休人员等,分别公示各类人员的工资福利支出情况。这样能够更清晰地界定各部门工资福利支出的合理程度。
焦点1:近九成单位津贴补贴超工资
公务员工资内部结构是否合理,是社会关注的热点之一。公务员现行待遇中,津贴补贴占比较高,不利于勤政廉政。从各部门公布的工资福利情况来看,有单位的津贴补贴发放数额接近基本工资的6倍之多。
中央单位公布的决算报告中,工资福利支出均细化为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等。82个公布工资福利的中央单位中,71个单位的津贴补贴均超过了基本工资,占比将近9成。仅有11个单位的基本工资高于津贴补贴。据统计,这82个单位的基本工资总额约为244亿元,而津贴补贴总额接近521亿元。这意味着,在细化公布了工资福利支出的中央部门中,津贴补贴是基本工资的2.1倍。
焦点2:项目支出仍是雾里看花
虽然此次公开力度较往年有了明显进步,但仍然与人们的期待有距离。
一是缺少部门所有收入支出经济分类信息表。目前只公布了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经济分类信息。其他收入比如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等虽有公开,但支出情况并不清楚。
二是项目支出只有总数,没有细化。一个部门它有什么职责,按照职责定了哪些项目,这些项目花了多少钱,是否是必须的、合理的?每一个项目的预决算情况如何?钱花在人工上还是差旅、基建上,类似疑问必须公开每一个项目才能让人们看得更清楚。
三是部门决算中的“其他”项目占比较多,需要细化。
四是部门的基本数据表应该公开,包括人员情况、资产情况。如有多少在编人员、多少退休人员、办公楼面积等。只有公开这些基本情况,才能判断经费是否合理。
焦点3:会议费首公布金额“两极化”
除了众所周知的“三公经费”以外,政府部门的“会议费”可以作为“第四公”看待。此次中央部门决算报告中,会议费、培训费也是首次亮相。
至少有73个部门通过基本支出的经济分类专表,亮出了各部门的会议费、培训费情况。其中,已公布的会议费总额约为10.6亿元;培训费约为13.8亿元。
按照经济分类要求,会议费反映的是部门一类、二类会议中,按规定开支的房租费、伙食补助费以及文件资料的印刷费、会议场地租用费等,以及上述项目未包括的会议费支出。
受部门规模、职能的影响,会议费用的多少也呈现“冷热不均。”政府部门的会议费还有很大的压缩空间,且应公布得更为细致。应将会议费细分,让公众能够看出这些会议到底有没有必要开,也便于监督是否花费过高。
政府公开三公经费原本是一件好事,一方面是实现公众监督权的需要,一方面也是向社会作出的一项有法律约束力的承诺,同时更满足了公众更多的知情权。但是从公开的情况来看,公众能了解的只是一个部门的基本职能、每年用纳税人的钱干了什么事,但是钱是怎么花出去的,公众确是不能从三公经费中看出来的。
公开“三公经费”是建设阳光财政迈出的正确一步,但也只是一小步。从2011年开始,中央政府每年公布“三公经费”预算,但人们仍然觉得意犹未尽,因为相关的信息还相当的简单粗略,不够细致明晰。这显然是目前为止公开的预算信息的普遍问题,因此,更加细化,更加明晰,更加具体当是以后需要改进的方向。同样重要的是,现在公开的“三公经费”,是不是还有压缩空间,是不是可以再少一些,仍然值得深入讨论。
公开“三公经费”信息的终极目的,是在满足人们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的同时,不断压缩不合理支出,提高财政支出的合法性、合理性。相关部门应认真对待社会公众对三公支出的关切和质询,接受社会公众的意见和建议,编制更为科学合理的的“三公经费”预算,将财政资金真正用于人民所希望用到的地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