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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环保部下发《关于建议做好近期空气重污染过程应对工作的函》(环办大气函[2018]54号),经中国环境监测总站会商京津冀及周边地区省级环境监测中心 ,受不利气象条件影响,预计京津冀及周边地区1月12日至17日可能出现区域重污染天气过程,部分城市可能达到严重污染。
根据省统一要求,经市重污染天气应急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我市自2018年1月11日12时发布重污染天气橙色预警,12日12时启动II级应急响应。市政府将派出督查组对重污染天气应对措施落实情况开展督查,保障各项应对措施落实到位,共同做好重污染天气应对工作。同时,提醒公众做好健康防护,倡导绿色出行。
(综合:济宁环境保护)

编辑/潘耀曈
校对/秦浩、曹井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