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倾听来自济宁高新的声音
今年年初,济宁市被列入第六届文明城市创建提名城市名单。
为进一步提升市民文明素养,3月10日晚,高新区执法分局、公安分局、卫生计生委、宣传部等部门组成联合执法队伍,在新世纪广场启动城区公共场所不文明行为专项整治活动。创建文明城市,高新区一直在路上。
夜晚的新世纪广场,灯火通明,人声鼎沸,格外热闹。快走、跳舞、唱歌、健身,群众享受着公共设施带来的便利。和谐,一直是这里的主旋律。
↑图为和谐热闹的新世纪广场
↑图为停放在规范区域的非机动车辆
然而,随地吐痰、乱扔垃圾、争吵谩骂等不文明行为时有发生,对公共秩序造成一定破坏,为此,高新区部门联合,对不文明行为进行劝导,一起来看看他们的行动内容。
专项整治内容
在禁烟区域吸烟;
随地吐痰、便溺;
乱扔烟头、纸屑、果皮、饮料罐、口香糖、塑料袋等废弃物;
从车辆内向外丢弃杂物、垃圾等废弃物;
争吵谩骂、打架斗殴;
未办理养犬登记手续,违规饲养烈性犬、大型犬,养犬干扰他人生活,放任犬恐吓他人;
携犬外出未拴系犬绳、犬链,或者携犬进入公园、广场、绿地等公共场所;
未及时清除宠物排泄粪便,破坏环境卫生;
在公共场所、公共区域攀折践踏花草树木、破坏公共设施等行为。
↑图为执法现场
↑图为执法工作人员将随意停放的自行车停放在规范区域
↑图为执法工作人员捡拾广场及周围的垃圾
↑图为执法工作人员劝导乱停车行为
不文明行为
↑图为随意乱丢的生活垃圾
↑图为随意停放在公共场所的机动车辆
“风物长宜放眼量”,好的治安环境离不开群众文明素质的提升,文明素质的提升则需要一个劝阻、提醒的过程。城市文明升级是一个大的跨越,不论是文化的涵养、制度的建设,还是法治的完善,都需要一个过程。而从个人道德自省到集体公德意识的养成,从习惯的形成到内心的觉醒,都需要时间。
人人参与文明创建,人人共享文明成果,创建文明城市,我们一直在路上。
编辑/秦浩
校对/曹井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