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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24日,济宁高新区管委会新闻发布会举行。发布会向与会媒体代表介绍了高新区优化营商环境、创新企业开办服务模式开展情况,并回答记者提问。本次发布会由高新区党政办宣传策划处和区行政审批服务局联合举办。新华网、中国山东网、大众网、鲁网、济宁日报、搜狐、网易等重点新闻媒体、网络媒体参加本次发布会。
济宁高新区
立足六个“再造”
全面构建企业开办服务新模式
济宁高新区行政审批服务局副局长 王亚明
近年来,济宁高新区以优化营商环境为抓手,立足六个“再造”,不断探索企业开办服务新模式,深化一网通办,推行一站式集成服务,提升服务的标准化、规范化和信息化,企业开办工作取得了积极成效。
再造企业服务专区,实现“一站办结”。打造企业开办集成服务专区,将帮办服务、自助服务、惠企“大礼包”发放进行全链条整合,通过“跑小青”帮办队伍,实施全流程帮办服务,实现企业设立登记、刻制印章、申领发票等环节实现最快2小时内办结,同时一次性免费为新开办企业提供一套惠企“大礼包”,包括五枚实体印章、四枚电子印章及税控设备。2022年以来,免费发放实物印章10935枚、电子印章7841枚、税务Ukey2022套,新开办企业全程电子化登记率达到98%以上。
再造审批指引方式,实现“一键导航”。创新推行“智能审批”登记服务,以企业开办“智能e站”为网点,通过在为民服务中心、街道、银行、园区布设11台智能服务终端设备,依托标准规范的名称库及经营范围库,实现市场主体名称与经营范围的自动关联,通过点选式输入,以自动智能审批取代传统人工审批,在高新区范围内的新开办企业,可以就近选择任一站点办理营业执照,即申即办,立等可取,开辟出了一条网上自助申请、审批自动受理、无人干预智能审查、即时办结的“企业开办、智慧帮办”新路径。
再造审批流程,实现“一证准营”。以企业需求为导向,探索涉企高频服务事项集成办、极简办、全域办,持续深化“一业一证”改革,通过流程再造、系统对接、集成服务,对一个行业准入所涉多个审批事项的审批条件整合成一张准确、清晰、完整的告知单,将行业准入涉及的多张许可申请表集成为一张综合许可申请表,申请人根据系统提示一次填报即可。同时推出“证照联办”的服务新模式,打造“一门一窗一号一次”审批模式,实现企业从开办到变更、注销全生命周期高效服务,通过精简材料、压缩时限、优化服务,为企业提供证照“联办、联变、联销”服务。
再造“跨域通办”生态圈,实现“一圈通办”。目前,高新区共与省外21个省270个地区、省内16市165个单位开展了深入的跨域合作交流,实现互认互通异地通办。通过“山东省国家高新区(开发区)联盟”、长三角、珠三角、京津冀地区政务服务“跨域通办”合作,与上海、河北、江苏等5省及济南高新区、临沂高新区、潍坊高新区等30家开发区签署合作协议书,实现了区域内政务服务互联互通;通过云上通办合作,与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深圳南山区、成都青白江区以及青岛西海岸、济南高新区等省内8个经济技术开发区共同组建“云牵手联盟”,共同研发“跨域通办专窗平台”,创新推出“云见面”业务办理模式;通过“异地通办”联盟,与浙江、新疆等144个地区实现“跨域通办”、互联互通。
再造食品经营新模式,实现“一码准入”。成功承接省开办企业“揭榜挂帅”改革创新试点任务—新业态食品经营许可试点。明确了自动售货设备从事食品经营活动的适用范围,即在公共场所通过摆放自动售货机销售预包装食品或可计量且适宜自动售货机销售的现制饮品的经营活动。通过全面梳理主体资格和许可要求,制定《济宁高新区新业态食品经营许可(备案)管理办法(试行)》,全面推行自动售货设备身份码,为每一个自动售货设备赋予唯一身份码,张贴在设备显著位置,便于公示和监管。同时建立审管联动机制。从食品经营许可办理入手,与市场监管部门协同联动,实行审前业务协同、批后管理联动、信息动态共享,实现审批、监管无缝衔接、环环相扣,优化审批流程的同时有效提升了监管效能。
再造园区服务中心,实现“一帮到底”。着力打造企业全生命周期园区服务中心,以“园区事园区办”为服务宗旨,下沉高频服务事项,丰富办理方式,根据园区特色设置服务事项,强化自助服务终端集约化、智能化建设,优化市场主体登记、公安、税务、不动产、公积金、社保医保、水电气暖等自助服务功能,引导更多服务进驻园区,让企业办事真正实现“就近办、企业门口办”。着力打造科技创新服务、金融集成服务及数字智慧服务等特色服务模式,不断提升服务企业个性化需求的能力,真正将政务服务延伸至企业家门口。
现场解答记者提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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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
请问企业开办在税务方面会提供哪些便民措施呢?
济宁高新区税务局第一税务所副所长 马运杰
目前依托山东政务服务网企业开办一窗通平台,实现了新办纳税人法定义务事项和首次领用发票相关办税事项一并办理,建立集中处理涉税事项的服务模式,实现了涉税服务事项的“一次提交、一窗通办、一次认证、信息共享、即时办结”,新开办企业相关人员的信息只需要一次身份认证即全程有效,无需再次认证。
新开办企业如果不是通过企业开办“一窗通”系统进行全流程一次性办理,我们针对分时分次办理的企业,可提供以下服务:
新开办企业通过电子税务局开户、登记信息即时确认、财务会计制度及核算软件备案、纳税人存款账户账号报告、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登记、发票票种核定、增值税专用发票最高开票限额审批、实名办税、增值税税控系统专用设备初始发行、发票领用等涉税事项。并且以上事项都可以依据纳税人情况通过山东省电子税务局官方网站进行非接触的自行办理。
新办纳税人需要领用发票的,可在山东省电子税务局我要办税下的发票使用模块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办理发票领用手续,完成发票票种核定、发行税务UKey后,即可领用增值税电子专用发票。
符合发票申领条件的新办纳税人首次申请发票的核定标准是:增值税专用发票最高开票限额不超过10万元,每月最高领用数量不超过25份;增值税普通发票最高开票限额不超过10万元,每月最高领用数量不超过50份。在此范围内税务机关还可以结合纳税人税收风险程度,自行确定新办纳税人首次申领增值税发票票种核定标准。在接到发票申领申请后当日就可办结。
Q
8月1日市场监管总局公布了市场主体登记新版《材料规范》,请您介绍一下新版《材料规范》与旧版对于企业登记方面要求有何不同?
济宁高新区行政审批服务局
行政审批一处四级主任科员 谢彦波
新版市场主体登记《材料规范》是对今年3月1日出台的旧版规范的进一步补充完善,是市场监管总局充分吸纳各省市提出的合理化意见的基础上出台的。新版《材料规范》在企业登记方面进行了优化提升,进一步明确企业登记申请材料、办理程序和具体要求,有利于申请人快捷简便地办理登记注册,也有利于更好规范登记管理。
新《规范》首次明确了企业登记时法人股东签署文件时的具体操作流程及注意事项。通过全国统一电子营业执照系统等电子签名工具和途径进行电子签名或者电子签章。符合法律规定的可靠电子签名、电子签章与手写签名或者盖章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明确了企业登记时实名认证人员的范围。在充分保障当事人权益的前提下,可根据实际情况确定登记业务涉及的核验人员范围,明确实名认证次数与方式,增强实名认证的针对性和有效性。自然人因特殊原因无法通过在线实名认证,且无法持有效身份证明线下办理的,可以提交依法经公证的自然人身份证明的文件进行办理。
明确了公司股东、发起人、法定代表人变更名称或姓名的,需要提交的材料。自然人股东、发起人、法定代表人更改姓名的,如其身份证号码与更改姓名前一致的,无需提交公安部门证明,只需提交新的身份证件复印件;如其身份证号码发生变化的,需要提供能够证明情况的户口簿或公安部门出具的相关凭证。非自然人股东或者发起人主体资格文件更改名称后,其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与更改名称前一致的,只需提交新的主体资格文件复印件。股东因受刑事处罚被羁押或服刑无法在线办理实名认证的,可由其服刑监狱或相关单位出具羁押或服刑证明文件,由委托代理人持证明文件线下为其办理实名认证,相关文件的签署可由律师按法定程序交由当事人签署后办理。因情况复杂,登记机关也可根据实际情况酌情处理。
下一步
济宁高新区
将继续优化
企业开办服务流程
拓宽企业开办新途径
提升企业开办服务质量水平
聚焦
减环节、减时间、减成本、优服务
以更快速度、更高效率
为企业提供更优质、更精细服务
进一步激发市场主体的活力和创造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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摄影、编辑:王斌
校对:陈丽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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