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出口肉类相关指南主要包括检验检疫监管、进出口操作流程等方面的内容,以下是一些重要指南的详细介绍:
这是进出口肉类检验检疫及监督管理的重要依据。该办法规定,海关总署主管全国进出口肉类产品检验检疫及监督管理工作。
进口肉类产品应当符合中国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的要求等。海关总署对向中国境内出口肉类产品的出口商或者代理商实施备案管理,对进口肉类产品收货人也实施备案管理,且进口肉类产品实行检疫审批制度。
出口肉类产品由海关进行监督、抽检,按照输入国家或者地区检验检疫要求等进行检验检疫。
我国对进口肉与肉制品实施准入管理,海关总署对境外国家(地区)的食品安全管理体系和食品安全状况开展评估和审查后,确定该国家(地区)获得准入的肉类名单。
向中国境内出口肉类的境外生产企业,应由所在国家(地区)主管当局向海关总署推荐注册。
境外出口商或代理商和境内进口商应通过海关总署 “进口食品化妆品进出口商备案系统” 进行信息备案查询。进口申报时需提供进境动植物检疫许可证、兽医卫生证书等单证,海关会进行现场查验,包括集装箱防疫消毒处理、运输工具检查、感官查验、包装及标签标识检查等,还会进行实验室检验检疫,根据结果进行放行或后续处置。
商务部发布了一系列出口商品技术指南,如《出口商品技术指南 -- 冻猪肉》《出口商品技术指南-鲜冻鸡肉产品和熟制鸡肉产品》等。
以冻猪肉为例,指南主要涉及猪肉农药残留限量、兽药残留限量、微生物的规定、非疫区的认定以及肉类检验检疫体系的规定等,结合我国冻猪肉生产企业的实际情况,指出了出口冻猪肉企业应注意的问题,并提出了为达到目标市场的技术要求和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