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问:钢材出口实施许可证管理的政策文件在哪里进行查询?
答:公告原文:《商务部 海关总署公告2025年第79号公布对部分钢铁产品实施出口许可证管理》
(http://www.mofcom.gov.cn/zwgk/zcfb/art/2025/art_045b556ed8da4978af8eb5c162b65b61.html)目录附件中的商品均需申请领取出口许可证。可在浏览器中搜索“商务部配额许可证事务局”,进入官网,通知公告中有政策原文。
(二)问:什么时候可以开始申请许可证?
答:自12月17日起,企业可提前申请2026年度部分钢铁产品出口许可证,于2026年1月1日起报关使用。
(三)企业申请许可证有什么要求?
答:企业应按《公告》、本《通知》要求及许可证申请页面的提示内容完整准确填写、上传信息,合规申请、使用许可证。
(四)问:电子钥匙如何办理?
答:详见省商务厅发布指南(链接https://zcom.zj.gov.cn/art/2024/7/5/art_1452195_58945230.html),如企业在申领电子钥匙过程中需咨询业务相关事宜,可联系 0571-87051319;如遇到系统操作问题(如网页无法打开、附件提交失败等技术故障),可直接联系国富安客服,咨询电话:010-58103599,以便高效解决问题。
(五)问:出口许可证如何办理?
答:企业需先办理电子钥匙。办理完电子钥匙后,通过商务部业务系统统一平台线上提交相关材料。
(六)问:钢材办理出口许可证需要哪些材料?
答:根据通知要求,企业需要提交出口合同(上传的出口合同需中方盖章,外方签字或盖章)、生产商开具的产品质量检验合格证明申领出口许可证。
(七)问:产品质量检验合格证明由谁开具?
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生产者应对其生产的产品质量负责,生产者需开具产品质量检验合格证明。
(八)问:上传产品质量检验合格证明有何要求?
答:企业上传的产品质量检验合格证明附件中,开具证明的企业须与填写的“生产商信息”一致;附件中产品质量检验合格证明编号(如有)须与填写的“产品质量检验合格证明编号”一致。
(九)问:产品质量检验合格证明是否有格式要求?
答:合格证明格式无规定、无模板,由各生产商自行开具;包含多少产品、是否有有效期由生产商自行决定;证明需加盖质检章或公章。
(十)问:钢铁出口许可证是“一批一证”吗?
答:《公告》所列部分钢铁产品出口许可证,在加工贸易、补偿贸易项下实行非一批一证制管理,可在出口许可证有效期内多次通关使用,但通关使用次数不得超过12次;在其他贸易方式项下实行一批一证制管理,须在出口许可证有效期内一次报关使用。
(本文由浙江德鑫国际物流有限公司转载自浙江商务发布)
感谢您对德鑫国际物流的关注,我们将为您提供最新资讯!我们公司网址:http://www.chinatiil.com。想要获得更多精彩资讯,请关注:tzdxgjwlyxgs,欢迎咨询我们:0576-88509878
本文转载自浙江商务,感谢原作者的辛苦创作,如转载涉及版权等问题,请作者与我们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删除,谢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