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基层工会、企业单位:
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改革的意见》,打造与临港产业集群相适应的高素质产业工人队伍,加快推进技术攻关、成果转化和人才培养,形成“产学研用”一体化创新生态。今年拟在临港集团开发建设的园区内继续开展第四批“职工创新工作室”创建工作。现就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1
申报范围
临港集团系统各子公司及临港集团所开发园区内入驻企业均可申报“职工创新工作室”。
2
申报条件
1.有组织体系:申报工作室的所在企业必须成立基层工会,负责工作室的申报和日常管理。
2.有领军人物:以一名技术水平较高、创新能力较强、管理经验丰富,且具备一定理论水平的高技能人才为带头人,如:劳模、工匠、先进工作者等。
3.有创新团队:团队由3名及以上人员组成,专业技术结构、学历结构、年龄结构相对合理,协作氛围浓厚。
4.有场地经费:有适当面积的固定研发或办公活动场所,配备必要的专业资料、器材工具等设施设备,可供办公学习、研究和成果、荣誉展示;设有专项经费用于开展技术攻关和创新活动。
5.有制度台账:工作室组织结构、工作职责、目标任务、学习培训、技术攻关等各项制度完善、规范;台账详实,创新活动有准确、详实的资料。创新工作室有成员档案,能全面反映工作室工作流程和工作状况的资料,有工作目标、工作计划、近期创新项目、创新成果、活动记录等相关资料。
6.有创新成果:牵头完成所在企业技术攻坚项目,有相应创新成果,并得到推广和应用,且产生一定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具体内容详见《关于印发<上海临港产业园区“职工创新工作室”管理办法>的通知》(沪临港产工委﹝2023﹞26号)(附件一)【点击文末左下角“阅读原文”】
3
申报名额
各企业可根据实际情况推荐申报1-2个“职工创新工作室”。
4
时间进度
1.组织发动(即日起-6月30日)
由拟申报“职工创新工作室”的企业工会提出申请,于6月30日前,提交《上海临港产业园区第四批“职工创新工作室”申报表》(附件二)电子版和纸质盖章版。
2.综合评审(9月-10月)
临港产业园区工会将组织相关人员对所申报的“职工创新工作室”开展调研、评审,评审结果经临港产业园区工会常委会会议审议通过后,公布命名名单。
3.表彰授牌
临港产业园区工会将择期进行表彰,授予“职工创新工作室”铜牌。
5
工作要求
1. 各级工会要切实重视“职工创新工作室”的创建命名工作,按照本通知要求,加强组织领导,积极培育并申报,更好地传承劳模精神、劳动精神、工匠精神,增强园区企业创新人才的感召力,激发职工创新能力、业务能力,推动产业园区更高水平建设、更高质量发展。
2.各级工会要强化宣传引领,精心培育先进典型,及时总结、推广创建“职工创新工作室”的经验和做法,在企业内部广泛宣传优秀事迹和创新成果,激发广大职工群众立足岗位创新创效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3.获评的“职工创新工作室”及领衔人物,将优先推荐参评市级层面的相关先进集体(个人)的选树,所获专利将优先推荐参与上海市职工优秀创新成果奖评选。
6
联系方式
联系人:齐琳 021-38298034
邮箱:qilin@shlingang.com
联系人:满璁 021-38298410
邮箱:mancong@shlingang.com
附件一: 《关于印发<上海临港产业园区“职工创新工作室”管理办法>的通知》
附件二: 上海临港产业园区第四批“职工创新工作室”申报表
点击“阅读原文”下载附件
信息来源:临港产工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