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两用物项出口管制条例》,部分含磁类货物属于管控物质,需出口货物前依法向商务主管部门申请两用物项出口许可证后正常出运。
出口企业首先要根据相关规定,先自行判定所出口的货物是不是属于两用物项管制的范围:不属于两用物项管制的货物,出口申报的时候需要准备的资料:
1、提供此批货物详细成分含量的检测,检测报告上面的型号与实际出货的型号要一致。
2、提供此批货物详细产品说明(包含详细成分含量,加工工艺、具体用途和图片等)
3、检测报告送检单位和报关抬头不一致的话,需要提供两者间的采购协议。
申报时需在备注栏中详细备注:此批货物非2025年第18号联合公告的管制商品
此类货物目前属于海关重点审核监管的,建议出口企业提早报关。
属于两用物项管制的货物,出口申报时需要准备的资料:
1、两用物项出口许可证
(注意有效期,需要报关口岸等信息和申报一致)
2.提供此批货物详细产品说明(包含详细成分含量,加工工艺、具体用途和图片)
3.海关审单的时候认为有必要的话还需要提供含详细成分含量的检测报告。
申报的时候需在备注栏中详细备注:此批货物属于2025年第18项联合公告的管制项商品,管制编码:1c905.a.4。
管制编码采用“阿拉伯数字+英文字母”的编码方式进行编排,由“1 个阿拉伯数字+1 个大写英文字母+3 个阿拉伯数字”共 5 个要素组合而成,如 1C351、3A201 等。清单内容具体、明确,便于出口商和监管部门准确识别和判断哪些物项受到出口管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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