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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关重要政策更新(2017年5月)

海关重要政策更新(2017年5月) 大顺物流
2017-06-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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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中国海关再推12项重点工作全方位服务“一带一路”建设




中国海关再推12项重点工作全方位服务“一带一路”建设

                                            

为全方位服务“一带一路”建设,海关总署分别于2015、2016年制定了16项、14项推进“一带一路”建设重点工作。2017年5月11日,海关总署出台了2017年海关推进“一带一路”建设重点工作(简称“《重点工作》”)共12项,涵盖口岸开放、监管、自贸区建设、执法合作等多个领域,围绕海关的重点业务改革,创新监管模式,构建合作体系,适应与沿线国家贸易、投资、人员往来日益密切的要求,推动贸易畅通和设施联通。




中国与格鲁吉亚正式签署自由贸易协定


2017年5月13日,中国与格鲁吉亚正式签署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格鲁吉亚政府自由贸易协定》(简称“《协定》”)。《协定》涵盖货物贸易、服务贸易、原产地规则、海关程序和贸易便利化、卫生与植物卫生措施、技术性贸易壁垒、贸易救济、知识产权和合作领域等共17个章节。在开放水平方面,格对中国96.5%的产品立即实施零关税,覆盖格自中国进口总额的99.6%;中国对格93.9%的产品实施零关税,覆盖中国自格进口总额的93.8%,其中90.9%的产品(42.7%的进口总额)立即实施零关税,其余3%的产品(51.1%的进口总额)降税过渡期为5年。在服务贸易领域,双方对诸多服务部门作出高质量的开放承诺,其中,格方在金融、运输、自然人移动、中医药服务等领域满足了中方重点关注,中方在旅游、海运、法律等领域满足了格方重点关注。此外,《协定》还进一步完善了贸易规则,规定双方在进行反倾销调查时不得使用第三方替代价格,同时明确了未来加强合作的重点领域。


《协定》的签署将使中格经济贸易关系翻开新的一页,有利于全面提升两国务实合作水平。《协定》预计会于2017年年底或2018年年初生效实施。




海关总署关于发布《海关开放预录入系统对外服务方案》的公告


为进一步落实《海关总署关于开放海关预录入系统客户端软件及业务数据交换接口的公告》(公告〔2016〕16号),规范海关预录入系统管理,提升海关服务能力,海关总署研究制定了《海关开放预录入系统对外服务方案》,企业可通过海关预录入系统客户端软件进行录入或者通过业务数据交换接口进行导入两种方式向海关申报数据。




商务部公告2017年第26号 关于对进口食糖采取保障措施的公告


自2017年5月22日起,对进口食糖(该产品归在《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税则》:17011200、17011300、17011400、17019100、17019910、17019920、17019990项下)产品实施保障措施。保障措施采取对关税配额外进口食糖征收保障措施关税的方式,实施期限为3年,自2017年5月22日至2020年5月21日,实施期间措施逐步放宽。2017年5月22日至2018年5月21日,保障措施关税税率为45%;2018年5月22日至2019年5月21日,保障措施关税税率为40%;2019年5月22日至2020年5月21日,保障措施关税税率为35%。对于名单内来自发展中国家(地区)如巴拿马乌克兰等的产品,如其进口份额不超过3%,且这些国家(地区)进口份额总计不超过9%,不适用保障措施。进口商需提供来自不适用保障措施的国家(地区)的产品原产地证明。



地方海关政策更新



宁波海关关于全面推进固体废物通关流程调整工作的公告


为落实“全国通关一体化改革”,实现与全国海关业务的执法统一。经研究决定,在前期试点的基础上,自5月26日起将固体废物通关流程调整的实施范围扩大到全关区,收货人需凭检验检疫部门的入境货物通关单向海关进行固体废物进口申报,无特殊情况的,该类报关单应以无纸化方式申报。




重庆海关关于进出口企业、单位主动披露行为相关事宜的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稽查条例》(国务院令第670号)、《〈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稽查条例〉实施办法》(署令230号)等相关规定,重庆海关于2017年5月8日就进出口企业、单位主动披露行为相关事宜进行了公告,规定了开展主动披露的范围和报告格式等。




青岛海关关于废止口岸直通监管模式相关事宜的公告


根据青岛关区进出境货物口岸物流实际情况,青岛海关就废止口岸直通监管模式的相关事宜进行公告,规定了自2017年5月16日起,原采用直通监管模式的企业,可选择通关一体化或转关监管模式办理通关验放手续。





大顺公司是集国际贸易、国际货运代理、保税仓储、供应链管理和道路运输等为一体的综合型第三方国际物流公司,注册地点在北京空港物流园区,位于首都机场附近。旗下的公司包括大顺国际物流(北京)有限公司、大顺国际货运代理(北京)有限公司、大顺快运(北京)有限公司、大顺供应链管理(北京)有限公司和北京荣锦佳福国际贸易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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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顺物流
大顺物流专营:空运、海运进出口货物、国际展品、私人物品等国际运输代理业务,包括揽货、订舱、仓储、中转、报关、报验、贸易代理等;热线电话:400-650-65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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