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绿色金融正当其时 绿色债券大有可为

绿色金融正当其时 绿色债券大有可为 上海环境能源交易所
2016-09-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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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色金融,无论是在G20杭州峰会上的亮相,还是在人民银行等七部委近期发布的《关于构建绿色金融体系的指导意见》中

色金融,无论是在G20杭州峰会上的亮相,还是在人民银行等七部委近期发布的《关于构建绿色金融体系的指导意见》中,正在成为各方日益关注的焦点。

随着对绿色金融的重视,我国正迎来绿色金融发展的黄金时期。在日前结束的中债气候债指数推介暨绿色债券信息披露座谈会上,与会专家介绍了绿色金融发展的最新情况,并对我国在绿色债券领域取得的成果予以了积极评价,同时就我国绿色债券市场未来的发展建言献策。

从顶层设计出台到金融市场积极响应

近年来,我国绿色金融体系从顶层设计到市场规模,都获得了飞速的发展。20159月,中共中央政治局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生态文明体制改革总体方案》,首次明确了建立我国绿色金融体系的顶层设计,并将发展绿色债券市场作为其中一项重要内容。

为贯彻落实该方案,各主管部门相继出台了绿色债券相关的政策指引:201512月,中国人民银行发布了《绿色债券支持项目目录(2015年版)》(以下简称《绿债目录》),作为关于绿色债券界定与分类的指引性文件;国家发改委也随即出台了《绿色债券发行指引》;上海证券交易所2016316日正式发布《关于开展绿色公司债券试点的通知》。

2016831日,人民银行等七部委联合印发了《关于构建绿色金融体系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指导意见》对包括绿色信贷、绿色证券市场、绿色发展基金、绿色保险、环境权益交易市场等各要素的绿色金融体系的构建提出了发展方向,并支持地方发展绿色金融,推动开展相关国际合作。

作为绿色债券信息披露座谈会的参会专家,中国人民银行研究局首席经济学家、中国金融学会绿色金融专业委员会(以下简称绿金委)主任马骏表示,《指导意见》的主要意义在于给社会资本发出政策信号,降低绿色投资者对未来不确定性的预期。

此外,马骏还向与会人员介绍了绿色金融研究小组及其提交的《G20绿色金融综合报告》。马骏表示,绿色债券市场为发行人提供了新的中长期融资渠道,为机构投资者提供了新的可投资品种,通过声誉效应激励更多的绿色投资。

事实上,在绿色金融相关的顶层设计出台后,金融市场与金融机构也在积极响应。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央结算公司)董事长水汝庆表示,作为我国债券市场的核心金融基础设施,中央结算公司积极成为绿金委的理事单位,同时坚持精耕细作,在绿色债券的全生命周期基础设施服务、发布绿色系列债券指数、探索存量绿色债券识别、积极推动业内专家交流等方面,作出了许多基础性、开创性的贡献。

首只气候相关债券指数发布

随着国内首只绿色金融债、首只绿色债务融资工具等绿色债券的发行,我国绿色债券进入了高速发展的阶段。

为了推动我国绿色债券的发展,中央结算公司与中节能咨询有限公司合作编制并于20164月发布了中国首批绿色债券指数:中债中国绿色债券指数与中债中国绿色债券精选指数。为进一步深化绿色债券的分类与应用,在中债中国绿色债券指数样本券的基础上,中央结算公司与中节能咨询有限公司、气候债券倡议组织合作编制了中债中国气候相关债券指数。

据中债估值中心副总经理牛玉锐介绍,中债中国气候相关债券指数由中央结算公司和气候债券倡议组织、中节能咨询有限公司合作编制,是全球首只气候相关债券指数,填补了市场对该类型债券价格走势进行跟踪的空白。

数据显示,中债-中国气候相关债券指数的基期日为20091231日,基点值为100。截至2016831日,指数成份券共210只,平均市值法久期为5.64,近1年财富指数回报率为9.49%,指数总市值约为1.33万亿元。该指数在彭博、路透、财汇、万得终端上予以转发。

气候债券倡议组织作为上述债券指数的另一编制方,其中国区负责人戴伟惠表示,气候相关债券是用于低碳及气候适应型基础设施融资的债券。此次发布的气候相关债券指数有助于促进市场的认知,有助于投资者了解这些债券并投资,有助于促进整个绿色债券市场的流动性,促进其发展。

据介绍,目前全球气候相关债券规模已达6940亿美元,其中贴标绿色债券1180亿美元,未贴标气候相关债券5760亿美元。气候债券倡议组织将未贴标债券纳入统计口径的意义主要在于向市场揭示哪些资产、哪些项目、哪些发行人有潜力可以发行绿色债券,只是暂时没有按照相关规定建立发行框架。

市场健康发展信息披露成关键

时下,越来越多的金融机构开始关注绿色金融,引导更多的资金进入绿色环保产业,这无疑是一个良好的开端。但为了夯实绿色金融市场的发展基础,越来越多的专家和学者呼吁加快完善环境评估与信息披露等机制。

与会专家中节能咨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廖原表示,环境信息披露是绿色债券健康发展的关键。廖原称,环境效益信息的披露,从内容看应满足国际共识的绿色债券原则(GBP)及人民银行2015年第39号公告等政策文件的要求,披露募集资金投入绿色项目的情况、绿色项目的进展情况、绿色项目的环境效益。

在廖原看来,在环境信息披露时,应坚持简洁、明晰的原则,避免准则要求之外发行人其他信息的泄露。对于具体的披露方式,有能力的发行人可选择自行披露的方式,自行完成绿色债券投向环境效益的评估测算并定期披露;对于其他发行人,可以委托第三方专业机构测算评估绿色项目的环境效益,披露经核证的环境信息。

马骏认为,未来应从五个方面推进绿色债券市场发展:统一我国绿色债券的界定标准;完善强制性环境信息披露制度;开发更多的产品,包括指数产品;培育第三方认证机构,强化质量要求;推动绿色债券评级发展。

其他与会专家同时表示,后续市场的发展需在加强规范、持续信息披露方面进一步推进完善,迫切需要包括发行人在内的各类市场机构在绿色债券信息披露方面作更多努力,包括提高发行相关主体的环境信息披露意识,明确披露的标准、原则和内容框架,促进第三方认证的标准化,推动实现持续、公开的信息披露。

对存量绿债的主动识别获赞誉

值得一提的是,在座谈会上,众多市场机构的有关负责人也分享了自身在参与绿色金融实践中的切实感受。

中国农业发展银行资金部总经理刘优辉表示,三农与绿色有紧密关系,农发行存在着没有冠名绿色、但实际用于发放绿色信贷的实质绿债券。农发行3只存量债券纳入中债绿色系列债券指数,率先开启了存量绿色金融债券识别的通道。

刘优辉呼吁在《绿色债券支持项目目录》中充分考虑三农项目;整合绿色金融相关政策并促进其落地;创新和丰富绿色金融产品,如绿色债券基金等;统一境内外绿色债券标准;丰富绿色债券币种,满足不同投资人和发行人的需求。

国家开发银行资金局副局长余汪顺、进出口银行资金营运部副总经理赵鹰介绍了绿色金融领域的业务的发展情况,并对绿色债券市场提出建议。余汪顺建议,中国债券市场发展按政策框架、市场基础设施、推动运行、国际接轨四个步骤进行,实现绿色债券市场的可持续发展。赵鹰则建议,简化绿色债券审批、提高效率,降低发债成本,鼓励专业化绿色投资机构三个方面促进绿色债券市场发展。

中央结算公司研发部主任宗军表示,需明确绿色定义与检验机制,通过“1+X”框架(即国际统一的标准+符合各国国情的附件)来实现国内、国际两套标准的统一;逐步推进信息披露,通过完善信息披露形成自律机制,检验发行人是否真实地将募集资金投向绿色领域。

与会专家纷纷表示,中央结算公司对于存量绿债的主动识别,这种重实质轻形式的编制理念,符合中国实际,是对多年来从事绿色事业的广大企业辛勤劳动的认可和尊重,有利于鼓励和引导绿色投资,也是助力国内绿色债券市场发展的一项工作创新。

 来源:金融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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