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各地交警、路政及相关部门均开启了车辆大检查活动。依据《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交通运输部令2016年第62号),多部车辆现场被罚。
9月21日全国范围的联合检查已经开始,违规车辆当天被罚。

这是一辆“垂直半挂牵引车”,是典型的集装箱运输车,因为“超高超长超重车辆擅自在城区道路行驶”,被处以罚款20000元,并被暂扣车辆。
新规实施首日,上海某集卡企业负责人表示,为符合新规的要求,公司暂且拒接集装箱高箱业务,平箱业务可正常安排;拒接箱货重超24吨的大箱业务,小箱货重12吨以上按大箱单托。
相比原标准,新GB1589标准在超限方面明显收紧,六轴货车车货总重由原来的55吨降为49吨。同时,高度限值统一为4米。
根据读者反馈,“4米限高”是最大争议。就这一问题已有多个组织向交通运输部、公安部等部委提出“申诉”意见。
9月20日下午,上海市交通委、上海市执法总队(路政局)、市运输管理处(集装箱科)、堆场分会、监管分会、大件与超限分会等部门相关领导,集运行业网络管理大组长单位及集运分会正、副主任单位负责人共60余人,就《汽车、挂车及汽车列车外廓尺寸、轴荷及质量限值》(GB1589)和《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交通运输部令2016年第62号)的正式实施,召开专门会议讨论交流。
上海市路政局负责人表示,规定主要针对大件运输和违法超限运输,且处罚力度更大,未来上海市还将在部分道路安装电子警察,严抓道路运输超限违法行为。9月21日起,上海地区将随机抽查公路超限检测站附近的货车车货总重,并将超重运输车辆进行劝返。
据介绍,规定将车货总重列为本次专项行动方案重点整治内容,每超一吨罚款500元,以此类推。货车超限超载还将被“一超四罚”,涉及货运车辆、驾驶人、运输企业和货运场所经营者四个责任方。此外,载运不可解体物品的超限运输车辆,应当依法办理有关许可手续,采取有效措施后,按照指定的时间、路线、速度行驶公路。大件运输车辆行驶公路前,承运人应当按下列规定向公路管理机构申请公路超限运输许可。但是,集装箱运输不被纳入大件运输管理规定,办理不了超限运输许可证。
而针对《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第三条中“车货总高度从地面算起超过4米”即为超限运输行为,且无法办理超限运输许可证的情况,集卡行业与会者认为,现行的一辆标准集装箱车加上国际标准集装箱高度至少在4.15米,上路即违法。为此,他们建议,希望对集装箱运输行业现有超高车辆给予解决方案,妥善解决超高箱超高问题。
公安部交管局和交通部公路局已对市场担忧做出反馈,主体思想为:多部委联合治超的重点是车货总重超过规定限值的行为,超长超高暂不作为集中整治内容 。只是在上述阜新市的20000元处罚中并未明确核心原因,是否“顶风”上路,仍是个纠结的问题。(来源:中国航务周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