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尼国总统发言人Garba Shehu透露,尼国联邦执行委员会(FEC)批准,个人和企业的警察护送和保镖服务要正规收费,“为了有利于追责和保证透明度,政府对此将正规化监管,出台收税和计费标准”。
更重要的,政府应该明白尼国警察在其核心职责,也就是保护公共安全和秩序上,可谓是一塌糊涂,虽然为个人和企业提供护送和保镖服务的计划也算不得让人反感,但是不应该以维护公共秩序为代价。警察不能受个别机构的金钱诱惑的影响,将民众置于犯罪分子的威胁之下。不幸的是,我们已经被置于暴徒的威胁之下。特别是在#EndSARS抗议爆发之后。
我们经常会听到一些有关于警察当局与警察护送、保镖服务对象之间的故事,这些故事多多少少显得有些暧昧不清,甚至涉及腐败受贿。总统媒体助理也表示,这些护送和保镖服务已经存在很多年了,但是“多数时候是非正式或者无记录的,因此政府对这项服务的税收收入漏洞也是比较忧心的”。
警察的具体职责在警察法案的第4章和第5章中被清楚的列明。
除非有一个能够彻底自律的警察局长掌控权力,否则滥用权力是具有极大诱惑的。
2017年,前警察官员、参议员Haman Misau表示,“警察内部存在一系列的舞弊行为”,“企业实体和位高权重之人,包括犯罪分子在内,为特别安保服务每月花费几十亿奈拉,但是这些交易并未在警察部门年度预算或者内部收入报表中显示出来”。
因Haman Misau的强烈指控,参议员专门成立委员会,对此进行调查,但是同样遭指控的
警察局长Ibrahim Idris要求联邦最高法院停止对此调查,称这践踏了他的基本权力。
FEC批准通过的“矫正”措施属于公私合作形式,由“顾问”管理,累积的收入在联邦政府、警方、“警察津贴”和顾问之间分配。
尼日利亚并不是唯一一个警察提供护送和保镖服务的国家。
在部分政治管辖地区,不需要执勤的警察在最高当局的批准下,可以按时计算,提供安全服务。在其他地区,经过培训和身手不凡的安保人员有权力为个人和指定地点提供安全保卫服务。但是这类服务的条款和条件有明文规定约束,双方都要遵守,不过在尼日利亚还没有实现这样的标准。
不过我们需要实现这样的标准。在一个优秀的领导人的领导下,对这类服务的规范化能够加让服务程序明朗和清晰,还能够为警方和警力人员创造更多的收入。
此类服务引入顾问一职能够加强其追责能力和透明度,但是在执行中必须得以体现,否则在尼国警察部门系统性诚信缺失的大环境下,所谓的顾问也免不了自肥,这是警察部门面临且必须克服的一个挑战。
此外,各州耗费巨大财力支持一个由联邦管控但是能力不足的警力部门,假设这些钱分配给各州警方,很可能国家的犯罪率会下降。警察权力的下放是唯一的出路,也是尼日利亚全面改革的必要组成部分。
来源:The Guardian
编译:西非华文报 李然
责任编辑:陈文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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