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减免税证明正在办理中的货物急需进口,是否可以申请担保放行?应该怎么操作?
问:我公司有一批货物的减免税证明正在办理中,但货物已经到港,请问是否可以申请担保放行?该如何操作?
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出口货物减免税管理办法》
主管海关按照规定已经受理减免税备案或者申请审批,尚未办理完毕的,减免税申请人可以向海关申请凭税款担保先予办理货物放行手续。
贵司需要在货物申报进出口前向主管海关提出申请,并按照有关进出口税收优惠政策的规定向海关提交相关材料。凭海关出具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准予办理减免税货物税款担保证明》办理货物的税款担保和验放手续。
2. 暂时出境的货物可以不复运进境直接出口吗?
问:我司要加国外的一个展览会,届时会将我们自己研发生产的设备以暂时处境的方式运出去参展,请问展会结束后我们可以不复运进境直接出口吗?该如何操作?
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暂时进出境货物管理办法》第二十五条
贵司可以在展会结束后不复运进境直接办理出口手续。具体操作如下:
暂时进出境货物确需进出口的,暂时进出境货物收发货人应当在货物复运出境、进境期限届满30日前向主管地海关申请,经主管地直属海关批准后,按照规定办理进出口手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