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进口货物发生短装的情况下其税款如何计算?
问:我司最近从国外进口一票散装货物由于国外供应商的原因发生了短装,请问这种情况海关是如何计算税款的?是以实际的数量计算吗?
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出口货物征税管理办法》第二十七条
进口散装货物发生短装的,海关根据审定的货物单价,按照合同、发票标明的数量计征税款。
2、商品归类争议中是否可以先不交关税?
问:我司在申报时被海关告知商品归类有误,但我司觉得我们对商品的归类没有错误,在这种情况下我司是否可以先不缴纳关税,等争议解决了再缴纳?
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关税条例》第六十四条 纳税义务人、担保人对海关确认的商品归类有异议的,应该缴纳税款,并可以依法向上一级海关申请复议。对复议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