入境人员携带外币现钞入境没有金额限制,但是超过等值5000美元的应当向海关书面申报。
出境人员携带外币现钞出境,需遵守以下规定:
(一)携带不超过最近一次入境时申报外币现钞数额的,不需申领《携带外汇出境许可证》(以下简称《携带证》),海关凭最近一次入境时的外币现钞申报数额记录验放。
(二)没有或超出最近一次入境申报外币现钞数额记录的,按以下规定验放:
一、出境人员携出金额在等值5000美元以内(含5000美元)的,不需申领《携带证》,海关予以放行。当天多次往返及短期内多次往返者除外。
二、出境人员携出金额在等值5000美元以上至10000美元(含10000美元)的,应当向银行申领《携带证》。出境时,海关凭加盖银行印章的《携带证》验放。对使用多张《携带证》的,若加盖银行印章的《携带证》累计总额超过等值10000美元,海关不予放行。
三、出境人员携出金额在等值10000美元以上的,应当向存款或购汇银行所在地国家外汇管理局各分支局(以下简称外汇局)申领《携带证》,海关凭加盖外汇局印章的《携带证》验放。
需注意的是,以上规定均不适用于出入境人员携带外币现钞“当天多次往返”和“短期内多次往返”的情况。
“当天多次往返”是指一天内出境或入境超过一次。
“短期内多次往返”是指15天内出境或入境超过一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