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发布G20杭州峰会期间临时交通管理措施

主要交通管制措施
浙江省公安厅发布《关于对机动车采取临时交通管理措施的通告》,从8月28日0时至9月6日24时,对浙江省行政区域内道路上行驶的机动车实施临时交通管理措施。
单双号限行区域
单双号行驶措施涉及两类道路:
一类为杭州市、德清县、海宁高新技术产业园、绍兴市柯桥区、越城区、袍江经济技术开发区、杭州湾上虞经济技术开发区范围内的普通道路,每日凌晨2时至24时实施。
另一类为杭州、宁波、湖州、嘉兴、绍兴、金华市行政区域内的高速公路全天24小时实施单双号限行。其中宁波市部分高速公路不实施单双号限行。
不受限车辆
以下车辆不受单双号行驶措施限制:
(1)公共汽车、大中型客车(黄色号牌)、客运出租汽车(不含租赁车辆);
(2)持有二十国集团峰会通行证注明允许通行的机动车;
(3)执法和服务保障类车辆,以及救援、清障等专项作业车辆;
(4)殡仪馆的殡葬车辆;
警车、消防车、救护车、执行任务的解放军和武警部队车辆、悬挂使领馆号牌的车辆也免受限制。
危险物品运输车限制
运输枪支弹药、民爆物品、烟花爆竹、剧毒化学品、放射性物品的机动车禁止在浙江省行政区域内道路行驶。
其他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禁止在杭州市行政区域内道路及特定高速公路上行驶。
载货汽车限制
载货汽车和拖拉机禁止在杭州市、德清县、海宁高新技术产业园、绍兴市柯桥区、越城区、袍江经济技术开发区、杭州湾上虞经济技术开发区范围内所有道路行驶。
过境载货汽车应按高速公路绕行诱导标志通行,夜间可限时通过杭州绕城公路东线、北线等高速公路,但不能上下高速公路。
内容参考:钱江晚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