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单英文全拼Bill of Lading,简称 B/L。
B/L是国际海上货物运输中至关重要的法律文件,由船长、承运人或承运人的授权代理人签发。它不仅是承运人收到特定货物的书面凭证,更是约定货物运输至特定目的地并向收货人交付货物的法定依据。
提单作为国际贸易与航运领域的核心单证,提单兼具多重法律属性,在货物运输、贸易结算及物权流转中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作用。
一、提单的核心构成要素
提单的内容需准确反映货物运输的关键信息,主要包括以下:
货物基础信息:
由托运人书面提供的收发通(货物收发相关通知信息)、件重尺(货物件数、重量、尺码)是提单的基础数据,确保货物可被清晰识别。
此外,用于货物识别的唛头(Marks)—— 即印在货物包装上的标记符号,以及详细的货描(Description of Goods)—— 对货物名称、规格、性质等的具体描述,也是提单不可或缺的内容,为货物在运输、装卸及交付过程中的准确识别提供依据。
运输路径信息:
明确记载货物运输的起运港(Port of Loading)和目的港(Port of Destination),这是界定运输范围和责任区间的关键。在联运或转运情况下,还可能包含中途转运港等相关信息,确保运输流程的透明可追溯。
付款与责任信息:
提单中会注明货物运输的付款方式,如运费预付(Freight Prepaid)或运费到付(Freight Collect)等,明确费用承担方。
同时,提单也隐含了承运人与托运人之间关于运输责任、费用划分等方面的约定。
二、提单的签发主体与流程
根据 “海牙规则” 第 3 条第 3 款规定,承运人、船长或承运人代理人在收到货物后,应托运人的要求,必须向托运人签发提单。
这一规定明确了提单签发的法定义务。
签发主体:
船长作为船舶的直接指挥者,在其职权范围内可签发提单;承运人作为运输合同的主体,自然拥有签发提单的权利;承运人代理人在获得合法授权后,也可代表承运人履行签发义务。
签发前提:
签发提单的前提是承运人实际收到提单所记载的货物,且货物状况与提单描述相符(特殊情况下的不清洁提单除外)。
这一环节确保了提单作为货物收据的真实性和有效性。
三、提单的三大核心作用
物权凭证(Document of Title):
提单是其描述货物的所有权象征,持有提单即意味着拥有对货物的所有权。
在国际贸易中,提单的转让通常代表着货物所有权的转移,通过背书等方式,提单可在不同主体间流转,方便货物的买卖和融资。
运输合同证明(Evidence of Contract of Carriage):
提单虽然不是运输合同本身,但它是承运人与托运人之间存在运输合同关系的重要证明。
提单上记载的运输条款、双方权利义务等内容,对合同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是解决运输纠纷的重要依据。
货物收据(Receipt for Goods):
提单是承运人向托运人出具的货物收据,证明承运人已按提单记载的内容收到货物。这一作用确保了托运人履行了交货义务,也为收货人在目的港提货提供了依据。
所以提单作为国际海上运输中的核心单证,其完善的内容、规范的签发流程以及多重法律作用,共同保障了国际贸易和货物运输的顺利进行。
国际货物运输贸易术语知识小窗口重点:
1.B/L全称Bill of Lading :提单
2.Marks:唛头
3.Description of Goods货物详细描述
4.Port of Loading起运港
5.Port of Destination目的港
6.Freight Prepaid运费预付
7.Freight Collect运费到付
8.Document of Title物权凭证
9.Evidence of Contract of Carriage运输合同证明
10.Receipt for Goods货物收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