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有因才有果,因是主导,果是结局,这乃人所皆知的常识,但生活中却常常有因果倒置的事情发生。
记得我第一次带上红领巾,那是十岁那年的六一节,晚上挤在外婆家的大院里与表兄妹们一起看《红孩子》。一阵凉风掠过,胸前的红领巾随风飘起,心里不免阵阵得意。

其实我根本不够资格当上“红孩子”的,之所以那天能带上红领巾只是因为糊涂的祖父听错了名字,先把两毛钱一条的红领巾钱交给了班主任,于是老师只能将错就错地给我带上了。三年级的我还不曾懂得老师也会明知故犯,却在幼小的心理埋下了这样一颗怪异的种子:原因与结果的逻辑关系原来是可以倒置互换的。
二十年之后,在我三十周岁的那天,我又一次踏进了教室,去新加坡读财务硕士。在那之前我对财务可以说是一无所知,但全职自费的我必须首先解决经济负担的问题。于是想到了学校最赚钱的行当:给教授做助教,一小时100新币在今天也是一个不错的报酬。
艰苦磨人的申请过程就不说了,等我终于获得这份工作之后,第一天走上讲台才知道:这世界上比坑爹还惨的就是坑爹他儿子——坑自己。我发现我给自己挖了个大坑,自己才学了一个学期财务管理的功底是根本无法给本科财务专业的学生讲解课堂习题的!
于是,图书馆苦读,频频扣问教授,就这样生生地一个学期把助教做将下来了。居然,以前被求职心切的我不胜烦恼的排课老师会问我第二个学期可否多上两节课。一阵窃喜之余,那颗怪异的种子好像又萌生了枝芽:先当上老师,然后再把学问补上,原来因果就是可以这样互换的!
后来,当上了斯蒂文柯维“七个习惯”的授证讲师后,才发现有一张图形玄妙的PPT是专门讲这个道理的:the value of teach to learn!

即最好的学习方法是去给人做老师。当然,以“毁人”无数的方式赢得个人成长好像不太厚道,但这只有理论上的可能性,绝大多数情形下教授者的学习曲线会补上缺环的。
接着新加坡读书那段继续说下去。毕业之后,没做过财务实务的我一下子找到了一个直接上位财务总监的工作,于是又经历了一番猪鼻子插葱装象的奇葩经历。
经过了一段时间的忐忑之后,居然内心平静起来了,因为我发现周围的德国财务同僚都没有受过像ACCA或US GAAP等扎实的财务训练,反而更多地看到一个个原来毫无背景知识的人会被空降来管理某个专业条块,比如让一个整天与银行打交道的司库去做某个事业部的首席财务官,一个做风险管控的去当地区财务官。
这样的事见多了,我慢慢总结出了一条德国公司的职场原则:信任为先。有了信任之“果”,才干之“因”便不是一个问题了。自己不懂可以聘专家来搞定,但要找到一个理念相同、值得信任的高管,那不是一两年之内能解决的。

最近几年,我开始认真思索这因果倒置在本职工作上的实际效用。财务同仁的很多无奈便是:做一个不讨喜的事后因果解释者。把坏结果的原因分析得再细致透彻,毕竟还是坏消息。
所以,能否控制在先,以财务结果倒逼业务部门,才是真正的功力所在。过去的几年,我一直在摸索着这一类以终为始的逆向实践:

为了达到预期的利润结果,我们是否该加大一些油门(在销售上改善产品结构或者产能向优质客户倾斜),或者将离合器拉到最高档(用精益生产和收付款速度改善来提升资金周转速度)?
在费用一刀切的控制手段有限时,哪些成本可以优化与节约,比如开展诸如设计改良、材料替代、延长寿命和外购改自制等种种生产率提升项目?
在没有明显负责部门的交叉区域,财务能否以项目领导者的角色来整合资源?比如设备引进的税务成本最优化,营运模式改变时的供应链总成本核算。
财务是最接近“果”的信息加工单位,因而也最有资格去引导可以带来正向结果的“因”。
其实,这些有关因果的人生智慧早写在古人的书卷里了。翻开圣经,第一章创世纪就告诉我们:整个人类历史的起“因”居然是先祖误食的禁“果”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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