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主管部门
要认真履行监管职责,建立标准实施信息反馈和评估机制,加强项目管理和监督检查,强化标准普及宣传。
各林业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要做好所属归口标准的组织协调工作,加强专业技术指导,确保标准制修订质量,及时组织开展标准征求意见、审定和报批等各项工作。
各项目承担单位
要建立健全项目责任制,严格按照项目计划进度完成各阶段任务,主动征询相关业务指导单位、林业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等单位的技术指导,广泛征求各方面意见,切实提高标准的针对性、科学性、实用性和可操作性。
各项目承担单位以及标准起草人
要强化责任意识,主动跟踪已发布标准的实施应用情况,分析研究,形成评估报告。各项目承担单位要严格规范项目资金管理,确保资金安全运行,提高资金使用效率。